武汉新型肺炎疫情仍呈现蔓延之势,引发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源头指向华南海鲜市场的野生动物。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吕植对此呼吁,应有效遏制全国范围内对野生动物的非法消费和贸易,对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也应加强管理。
南都记者关注到,2019年12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聚集性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的消息传出时,疫情最早发生地为武汉华南海鲜城,海鲜城内实际存在野味交易。
1月20日晚间,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流行病学分析,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比如竹鼠、獾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亦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源头就是野生动物。
对此,吕植呼吁,应当在全国范围内遏制野生动物的非法消费和贸易,细化的切实可行的行政指令,从而避免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更大侵害和对生物多样性的巨大破坏。
“冬季是食用和买卖野生动物的旺季,也是执法的最佳季节。”吕植认为,执法行动应由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市场监督和执法部门,检疫部门联合行动。
她对此呼吁,应立即普查所有野生动物市场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现有的交易产品是否合法。
普查范围包括是否有合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许可;经营的产品与许可内容是否相符;动物来源是否依据合法手续:进口的查CITES许可,猎捕的查特许猎捕证和狩猎证,养殖场的查养殖许可和种源证明;是否有合法或合格的检疫手续。
“如有不符,应吊销执照,取缔经营许可,并依据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吕植称。应对所有非法经营的人员和机构追溯其贸易链条,追踪货源和销路,依法查处。
同时,吕植认为,应对已经发放的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合法性审核”确认。特许猎捕证发放后,必须做到对捕获动物的物种、数量、去向以及用途的登记、追踪、监控,建立档案和数据库,防止所获动物进入非法流通渠道。
此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应当应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养殖场“洗白”现象,即把野外捕获的动物放到有养殖许可证的场所短暂笼养,然后进入市场。一线部门应将辨识野生动物、熟知相关法律条文纳入考核体系,否则不得上岗执法。
吕植还提到,应关停和打击网上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暂时关闭支付通道,停止野生动物的线上交易,并研究可行的应对方案。
当前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主要法律也存在待完善之处。
吕植观察到,当前,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相对严格的管理机制。但对于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以下简称“三有动物”)管理严重不足,果子狸、獾、刺猬等受非法捕杀、驯养繁殖以及经营非常严重。
为此,她呼吁,应加强对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捕猎、驯养繁殖、经营管理。
“目前'三有动物'的捕猎证以及驯养繁殖,仅需要县区级林业部门审批,建议加强对于以上权限的管理,并开放公众监督渠道。出现非法行为时,同时追究非法经营利用者和消费非法野生动物制品、食品者,以同等量刑处理,减少公共健康的安全风险。”吕植称。
采写: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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