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餐饮店出售“特色野味”?广州查处一批涉及疫情的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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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2-01 00:20

南都讯 记者陈养凯 通讯员穗市监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广告发布行为的市场监管,重点监测涉及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等广告,对涉嫌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及时介入、及时处理。截至1月30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并整改违规招牌广告2宗,立案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2宗。


南沙、黄埔各查处一起

涉及野生动物的餐饮店广告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猎捕工具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检查,对发布商品服务的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涉及疫情防控治疗的食品、药品(含中成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广告实施严厉处罚。

南沙区市场监管局巡查人员发现万顷沙镇新垦大道一家饮食店户外招牌有“特色野味”字样,巡查人员当即遮挡处理相关字样,并按职责移送街镇执法队要求依法拆除。1月31日,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长岭居街道城管和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长岭街永顺大道一家餐饮店户外招牌有出售蛇的文字和图案,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拆除。


企业发软文广告宣传产品疗效

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欺骗消费者

及时查处违法广告,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防控疫情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力加强对发布涉及疫情的涉嫌虚假广告的执法力度。

1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上级转来的一条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初步调查某企业通过《快乐老人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软文广告《新型冠状病毒来袭,不必恐慌》,声称“钟南山院士建议选用某品牌板蓝根颗粒应对病毒感染,疗效非常好”,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构成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当天,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就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要求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同时将线索转交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查办。

编辑:陈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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