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广外附校一年级面向全市招收45名港澳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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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3-21 12:27

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3月20日,南沙区教育局官网发布了《2020 年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 港澳子弟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称,今年南沙区在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以下简称“广外附校”)小学一年级面向全市招生 45 人,招生对象为当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且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子弟。

《意见稿》中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 南沙区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目标、总规划,以“适合的教育” 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教育服务社会功能,按照融合趋同的原则, 为港澳子弟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服务湾区发展。

现结合南沙区实际,计划2020 年该区在广外附校小学一年级面向全市招生45人,招生对象为当年 8 月31日(含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且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子弟。

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 取;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 方式录取: (一)申请人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 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区教育局通过 摇珠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二)在满足在南沙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 申请人的学位安排后,若还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全市招生直 至录满为止,若符合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剩余学位数,则由 区教育局通过摇珠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招生录取全部结束后,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 公示期为 3 天。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招生录取全部结束后,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 公示期为 3 天。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 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区教育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10 天内进行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如何报名:

港澳子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申请人,可为该港澳 子弟申请入读学位。申请人于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到区招考办(南 - 2 - 沙传媒大厦一楼)现场报名登记并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 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港澳子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申请人与港澳子弟的身份关系佐证材料,包括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子弟出生证和其他能证明子女 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三)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工作 的佐证材料,包括: 1.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不 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拆 迁协议及在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 合同等)。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的有效工作证明。申 请人在广州市创业的,应提供其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个 体工商户或其他主体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最近一年的 社保缴费证明、纳税证明。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的,应提 供有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 费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编辑:易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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