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因杀害女友入狱的郭某思在出狱7个月后,于今年3月14日在北京一超市内殴打一名72岁老人并致其死亡。察时局注意到,郭某思在2007年至2018年服刑期间历经9次减刑。新案发生后,他多次减刑的经历是否合规备受舆论关注。
关于其前科犯罪、多次减刑,日前成立的郭某思减刑案联合调查组在5月9日发布最新通报: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亲属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某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
图源:正义网视频截图。
昨日,北京市高院、检察院、司法局就该调查结果纷纷表态。市司法局称,“此案暴露出市司法局个别干警的问题,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市司法局一定深刻反思,坚决整改”。
刚刑满释放又打死老人,15年前因杀害女友入狱
今年3月14日在北京东城区一家超市内,郭某思(男,37岁,北京市人)排队结账时摘下口罩,顾客段某某(男,殁年72岁)提醒其应当遵守防疫规定佩戴口罩,两人发生口角。
其后,郭某思将老人推倒,并殴打老人,致使老人昏迷不醒。超市一名经理阻止郭某思离开现场时,也被其打倒,随后郭某思又打倒并咬伤了阻止他的另一名超市员工,郭某思被当场抓获。
老人段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救治无效于3月20日死亡。案发后,郭某思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北京市检二分院批准逮捕。
其时,郭某思距离刑满释放才7个多月。郭某思2004年因杀害女友入狱,当时仅22岁。
据悉,2004年8月29日凌晨,郭某思在北京市夕照寺中街某酒店和女友段某吵架,然后用枕头闷住其口鼻,将时年21岁的女友杀害。两人当时均为学生,在同一所大学读书。
杀害女友后,郭某思自杀未遂,选择投案自首。2004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上,被告律师认为,郭某思作案后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段某父母40万元,认罪态度良好,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3个月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某思无期徒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郭某思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2019年7月24日,郭某思刑满释放。
被判无期后减刑9次,实际服刑14年5个月
新案发生后,郭某思因曾杀害女友、刑满释放又行凶、减刑9次、拒戴口罩等而被推到了舆论旋涡。
察时局注意到,在郭某思殴打老人致其死亡后,公众尤其关心的是其此前为何能减刑9次,减刑是否合法公正,是否涉及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据公开资料,郭某思9次减刑情况如下:
① 2007年6月25日,北京市高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一次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由终身减为9年。
② 2008年9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二次减刑,减刑10个月。
③ 2009年11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三次减刑,减刑10个月。
④ 2011年1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四次减刑,减刑11个月。
⑤ 2012年3月20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五次减刑,减刑11个月。
⑥ 2013年4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六次减刑,减刑11个月。
⑦ 2014年7月17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七次减刑,减刑1年。
⑧ 2015年10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八次减刑,减刑1年。
⑨ 2018年10月22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对郭文思的第九次减刑,减刑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去1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
察时局根据《刑法》了解到,减刑要符合“限度条件”,其中判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郭某思2005年被判处无期徒刑,从判决确定之日即2005年2月24日,到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为14年5个月。
多名狱警被立案调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
郭某思出狱后行凶、多次被减刑引起舆论关注后,也受到了北京市委的高度关注。
3月31日,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崔杨就此案相关工作展开说明,同时针对郭某思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在服刑期间多次被减刑情况,经市委决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监委、市检察院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纪开展全面调查,并对郭某思此次故意伤害案进行督办。
据5月9日联合调查组最新公布的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现市监委已对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在郭某思服刑期间,刘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亲属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某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
至此,舆论质疑的减刑环节被证实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调查组还表示,将继续深入彻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高院、检察院、司法局纷纷表态
该案仍在持续调查,维护司法公正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察时局注意到,就在郭某思减刑案联合调查组昨日发布调查情况通报后,北京市高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随后也纷纷表态。
北京市高院表态,对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吸取教训、主动自查。北京市检察院表态,切实检查纠正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
北京市司法局则表示,此案暴露出市司法局个别干警的问题,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市司法局一定深刻反思,坚决整改。
“市司法局将继续配合联合调查组查清查透问题,对涉案干警绝不姑息,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涉案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强化责任担当。”通报称。
文/胡明山
编辑:潘珊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