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代表徐嵩:建议为“老漂族”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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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6-0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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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如何让幼有所育、老有所养,是全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嵩今年的建议聚焦于民生领域,主要关注“一老一小”,提出了《关于对广州“老漂族”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优惠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校园法律服务供给,助力校园安全建设的建议》《落实二胎生育优惠,加强生育保障及社会配套》三份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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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嵩。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建议为广州“老漂族”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优惠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外地来穗务工人员增多,城市“老漂族”的数量逐渐增多。徐嵩表示,“老漂族”指从外地来广州居住的,没有本地户口的老年人,绝大多数居住在广州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子女照顾小孩,客观上起到了弥补当前城市社会育儿、养老服务不足的作用,对于提高生育意愿,对缓解大城市的“用工荒”等问题具有较大意义。

“广州市对来穗人员的社会融入问题一直十分重视。”徐嵩说,2016年,印发了《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计划》主要针对来穗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对于随同来穗的老年人基本未提及,异地户口老年人不能办理广州老年优待证,导致“老漂族”未能享受均等化公共服务。

徐嵩表示,考虑到广州的财政负担能力,建议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对来穗“老漂族”逐步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包括放开对于外地长期驻穗老人办理广州老年优待证限制,或设立广州市非穗籍老年优待证。修改《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将优待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办理了居住证的异地老年人,并逐步扩大到所有来穗异地老年人。“广东的深圳、东莞外地户籍老人,已经可以完全享受同等优待了。” 徐嵩说。

此外,徐嵩还建议,对于某些可普遍开放敬老待遇的公共服务,如公共交通、体育场馆、旅游景点、优先通道等占用资源有限的点,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建立社区服务平台为在穗“老漂族”提供更多服务项目,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广州社会。

 建议加强校园法律服务供给,成立校园律师服务团

近年来,因学校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显性“校闹”之外的隐性“缠访”事件更不鲜见。

 “校闹”和“缠访”事件的发生给学校增加了很多教学之外的负担。因此,徐嵩建议广州率先加强校园法律服务供给,助力校园安全建设。

首次,树立并践行总体校园安全观,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其次,加强校园的法律服务供给。“名义上所有的学校都有法律顾问,但实际上很多法律顾问是由副校长或所在街道片区的社区法律顾问兼职,对于校园的法律服务不是特别的专业。”徐嵩建议,有能力并且需求比较大的学校,可以自己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有需求但没有资金实力的,可以由区教育局或统一采取打包采购的方式,聘请校用团队。“通过政府统一采购,为公办学校聘任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兜底,可以切实发挥律师顾问专业作用。”

此外,还可以成立市区两级校园纠纷人民(或行业)调解委员会,引入医生、律师等第三方专业人士;参考广州市工会律师服务团模式,率先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律师服务团。

建议落实二胎生育优惠,加强生育保障及社会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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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时代来临。南都资料图片

徐嵩表示,2019年中国政府人口报告指出目前生育堆积效应业已消退,若长此以往,劳动力萎缩,老龄化加速,人口红利消失,中国将逐渐成为世界上养老负担最重的国家之一,严重拖累国家财政、制约经济活力。与此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导致了“剩男”问题。

徐嵩认为,放开二胎生育但生育率不高的原因,主要因为人们生育意愿的改变、生育成本的增加、女性职业影响,以及医疗和教育资源配套的不完善,还有不孕不育人群的增多削弱了生育能力。

因此,徐嵩建议,调整政策宣传方向,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广州实际,具体落实优惠政策,制定二胎生育奖励措施,延长二胎生育产假;加强对职业女性的就业保障;强化生育医疗服务,提升生育质量,完善整个社会的配套生育保障机制;研究对二孩父母实行一定的购房或住房补贴,提升社会的生育意愿。

采写:南都记者王美苏 吴璇

摄影:南都记者 冯宙锋

视频:南都记者 李冠祺 实习生 何思其

编辑:游曼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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