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璇 6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924件16743人,起诉12157件17959人。报告指出,目前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较多但没有形成合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呈上升态势。报告建议,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工作机构多但缺乏统一协调
报告指出,目前未成年人保护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重视。例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和机制不健全。一直以来,广东省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较多,有群团组织、有政府部门也有司法机关。由于缺乏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协调机构,导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缺乏长远统一规划,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日常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报告建议要健全优化未成年人工作协调机制。未成年人保护事务涉及民政、教育、公安、司法机关以及群团和社会组织等多个部门和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
报告提出,各级政府要在切实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牵头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统筹协调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协同帮扶机制。要建立社会协同帮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配合政府推动建立集救助、帮扶、保护、维权等一体化的社会关爱环境。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做好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障工作的服务供给。
建议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
报告透露,目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呈上升态势。近年来,广东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年上升。
对此,报告建议,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化有关国家机关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报案和报告义务。
要完善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各项制度机制,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妇联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
报告还建议,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司法机关要建立快速反应和一体化办理工作机制。同时,司法机关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健全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司法保护程序性制度。
数据: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272人,起诉160人。
近三年全省391个社工站累计服务留守儿童25148人次、困境儿童6936人次。
2017年至2019年,全省通过全国打拐DNA系统比中被拐或失踪儿童约230人。
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924件16743人,起诉12157件17959人。
全省现有为未成年人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共1958个,2013年至2018年累计受助未成年人87533人。
编辑:吴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