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安然 实习生邹美含 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要求,2020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工作,7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公示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的公告》,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80个村拟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其中广东省有22个村拟入选。
广东省共有十六个城市的22个乡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其中包括广州3个,江门3个、肇庆2个、梅州2个,珠海、东莞、清远、惠州、揭阳、湛江、阳江、汕头、韶关、佛山、茂名以及河源各1个。
广东入选的22个村名单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优化乡村旅游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全国遴选一批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启动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公布了第一批3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受到业界广泛关注,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编辑:实习生邹美含
编辑:赵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