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偷外卖事件有新回应,此前偷蒸鸡、烧腊、卤肉饭都曾入刑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0-07-20 22:06

7月19日,一则“某知名大学本科生多次偷外卖被刑拘”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有不少网友呼吁对生活贫困的学生网开一面,建议转为行政处罚。而据最新消息显示,当事人偷外卖是出于报复,目前其已被警方取保候审。

南都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已有至少5起因“盗窃外卖而入刑”的案例,被告人往往趁送餐员上楼送餐之际盗窃送餐车内外卖,作案场所遍布小区、医院及地铁站附近。从判决结果来看,被告人普遍被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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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饥饿盗窃,警方已对其取保候审

此前媒体报道称,南京某小区连续有外卖被偷,警方调查后发现,偷外卖的是一个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化名),他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就有10多次。 据了解,周某是某知名大学生本科生,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已辍学,周某因多次盗窃行为被刑事拘留。

20日下午,侦办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发布该案通报。从通报来看,涉案周某的情况、以及案件多处细节与此前外界传言并不相同。 

据警方通报显示,“偷外卖”男子李某某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同年到南京打工,目前有固定收入,其租住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

经查,因在租住小区订的外卖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多次偷他人外卖,并非像外界传言的“因饥饿偷外卖”。综合案件侦办工作情况,并根据李某某家属申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李某某10多次盗窃行为是否已触犯刑法?

南都记者了解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而根据“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因此,李某某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多次盗窃”情形。

已有至少5起盗窃外卖入刑案,涉案金额最低100多元

南都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此前已有至少5起因“多次盗窃外卖入刑”的案例。

从案件年份来看,盗窃外卖案件普遍集中于2018年—2019年,案发地点涉及上海杨浦区、上海静安区、江苏南通市、黑龙江宁安市、广东深圳等地。

从涉案金额来看,盗窃外卖价值均不足千元。“俞某某盗窃一案”中,盗窃外卖价值最高,为494.56元。“闫某某盗窃一案”盗窃外卖价值则最低,为 116.56元。

几起案例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普遍被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处罚,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金。

盗窃外卖作案场所遍布小区、医院及地铁站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上述案例中作案场所遍布小区、医院及地铁站附近。

“谭某某盗窃一案”判决书显示,2019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谭某某在深圳市福田区多次盗窃外卖送餐车上的食物。2019年11月20日,谭某某曾在深圳市福田区福民佳园福民地铁站肯德基门口处,盗窃外卖员倪某某放在外卖送餐车上的外卖烧腊快餐一份。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则显示,2018年11月27日—12月4日期间,闫某某曾在宁安镇鑫江花园、宁安镇地中海小区等地,趁送餐员将送餐车上楼送餐之际盗窃送餐车内外卖,共实施盗窃外卖食品四次,盗窃物品总价值116.56元,后以犯盗窃罪,单处罚金1000元。

不仅如此,还有人专门选择在医院实施盗窃外卖行为。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21日,被告人廖某某来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1号门外,窃得被害人李某放在此处电瓶车踏板上保温箱内的3份外卖,其中包括“鸡府”的鸡汤1份、蒸鸡1份、蘸汁4份,“兴旺港式鲁肉饭”的五谷杂粮饭1份、通城烩三鲜1份等。

半个月内,廖某某共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盗窃四次外卖,涉及肠粉、蒸饺、小米糕等,总计价值268.35元,后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无独有偶,吉林省通化市的李某某也将盗窃场所选在了医院。一份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某于2019年1月在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人民医院附近,先后三次盗窃外卖人员送餐车内的外卖。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342.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李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南都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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