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发低保金、冒领补贴…佛山通报3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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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07-31 16:34

据佛山市纪委监委日前消息,今年6月,佛山市纪委监委在全市部署开展加强扶贫、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为深入推进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对于日前查处的3起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南海区狮山镇松岗社区党委委员、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麦丽珍低保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2017年10月,麦丽珍在分管民政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对低保申请对象张某某的房产情况和家庭成员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未能及时发现其不符合低保申请资格,致使张某某的低保申请于2017年11月被审批通过。在2018年年审时,麦丽珍工作流于形式,未核查张某某的经济状况,仍然未能及时发现其不符合低保资格,导致错发低保金22个月,涉及金额3万余元。麦丽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顺德区龙江镇新华西村国土员梅青虹利用职务便利冒领调查户记账补贴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7年1月,梅青虹利用负责发放调查户记账补贴工作的职务便利,冒用调查户名义伪造调查补贴签收表,冒领国家统计局顺德调查队向新华西村下拨城乡一体化居民收支状况调查专项经费4.6万余元,并将冒领补贴款作为误工补贴发放给代记账工作人员,其本人领取2.7万余元。梅青虹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冒领补贴款被收缴。

  

3、高明区杨和镇石水村委工作人员温天华在审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

 2017年,时任石水村委会农业主任温天华在协助镇人民政府审核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对相关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虚报、多报现象,合计多发放补贴4.1万余元。温天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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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刘军艳

编辑:刘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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