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10月28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行公布实施。据了解,这是广东首次针对反餐饮浪费立法。机关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及其食堂、家庭个人有哪些行为义务?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违法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邓成明28日接受了南都记者采访。邓成明表示,这些制度设计虽然基于广州实践,但是对全国来说仍有相当大的借鉴意义,为全国立法贡献了广州智慧、广州经验。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邓成明。资料图片
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反餐饮浪费涉及到单位、个人、餐饮企业等社会的方方面面。据邓成明介绍,针对餐饮浪费的主要原因和突出问题,《条例》分别对机关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及其食堂、家庭个人等设置了反餐饮浪费的行为义务。
《条例》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带动引领形成社会文明节约用餐新风尚。同时,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识标牌、不误导诱导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等义务。
《条例》还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反餐饮浪费规章制度,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此,邓成明表示,此次立法中明确的一个原则就是防止餐饮浪费人人有责,“各个单位都要动员起来,要发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作用,通过各种规范来形成反餐饮浪费的氛围。”对于人个,《条例》要求个人践行光盘行动,贯彻反餐饮浪费人人有责的理念。
《条例》还明确禁止网络直播者通过互联网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这也是目前社会所顾虑的一个问题,有些网络直播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
明确执法主体
餐饮浪费涉及的主体多、范围广、链条长,如何来进行监管?邓成明表示,《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一方面,明确了政府应当加强反餐饮浪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综合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规定了商务部门应当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政策措施,制定完善并推广实施相关标准。
《条例》还明确了执法主体,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旅游、教育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管职责。同时,明确群团组织、村(居)委会、企业、社会组织依法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组织自治的作用。
《条例》确立每年八月第一周为本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推动社会公众树立反餐饮浪费意识。
鼓励低价销售或捐赠临近保质期食品
反餐饮浪费必须有长效治理机制才能保障其很好地实施。对此,邓成明表示,《条例》着力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的长效治理机制,明确将反餐饮浪费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内容。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劝告并可投诉举报。
《条例》还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监管协作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餐饮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明确了餐厨垃圾逐步实施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收费管理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低价销售或者捐赠等方式处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
对此,邓成明表示,这一规定是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经验。“对于临近保质期的,不是一味地扔掉。我们鼓励他捐赠给慈善机构,这是发达国家的经验,也是他们的惯常做法。当然,必须是在保证食品安全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之下。“
不听警告将被罚款
为提高反餐饮浪费立法的威慑力和制度刚性,《条例》科学设定餐饮浪费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例如,针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标识标牌、误导诱导过量点餐消费、设置最低消费额等违法行为,设定责令限期改正、警告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这些违法行为,我们以批评教育为主,首先是责令改正、进行警告,如果不改正、不听从警告,才进行处罚和罚款,”邓成明表示,并不是说“一上来就罚款”,“因此,也要请餐饮经营者放心,立这个法并不是为了对他们造成压力。”
《条例》还针对单位食堂违反规定、造成餐饮浪费的违法行为,明确规定单位的法律责任。“现在,单位食堂的浪费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也包括学校食堂的浪费,这中间有很多原因。对此,条例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邓成明说。
另外,《条例》针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造成餐饮浪费的行为,明确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规定公职人员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同时,也明确了网络直播平台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散播餐饮浪费内容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立法,对多年来所存在的餐饮浪费现象,用法律手段予以治理。”法律生命力还在于它的实施,立法只是我们法制的第一个环节,立了法以后最关键的要实施,所以这里需要我们所有的法律主体,我们所有的社会主体来共同来遵守我们今天制定的条例。
问答
罚款额度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来设定
问:《条例》涉及到的主体非常多,包括国家机关、餐饮企业甚至个人。人大如何来保障和监督其实施?
邓成明:一方面,人大作为民意代表机关会履行监督的职责,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人大会通过视察、调研、询问、听取政府的专题报告,来进行监督。
另一方面,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吃饭、都是餐饮的消费者,也就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法规的主体。所以法规要得到实施,要落实好,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按照法规的要求自觉遵守。我们明确提出了我们的每一位公民、每一位市民,都要践行勤俭节约的传统。
问:根据《条例》,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为何罚款的数额不同?
邓成明:《条例》不是一个反餐饮浪费的“倡议书”,而是一项立法,所以一定要有刚性。刚性就体现在法律责任,不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就要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
这种后果要根据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来设定。例如,没有按照规定来张贴标牌表示,危害相对较轻。但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等行为,实际上它不仅违反了《条例》,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是一个浪费的问题,也是一个侵权的问题,所以这是我们对这种行为设定了最高1万的罚款。
虽然要充分尊重餐饮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创造一个宽松的营商环境,但是宽松的环境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经营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必须要明确。如果有的经营者说提供了相对比较好的这种就餐环境,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说茶位费、甚至可以收取一定的包间费,而不是让消费者多消费而造成浪费。所以我们最后经过反复的审议、反复的论证,觉得还是应该建立这样一种制度。
问:《条例》明确了餐厨垃圾逐步实施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收费管理制度,怎样具体实施?
邓成明:我们本来在垃圾分类立法当中就建立了这么一项制度,但是这样一项制度建立,它需要相应技术条件的支持。现在政府正在积极推行,有一些地方现在试验还比较成功。
当然这个工作不是一蹴而就,广州市一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超过2万吨,餐厨垃圾也有几千吨,这里面非常需要技术支持,《条例》通过以后,政府会加大推进力度。
问:对于广州这种反餐饮浪费,我们希望达成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邓成明:这部法规实施以后,将推动广州反餐饮你这反餐饮浪费的这样一种行动。我们不指望一部法规就能够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但是这个法规表明了党和政府一个鲜明的态度,也是反映了我们绝大多数市民的共同的愿望。
我们这一次明确提出了要社会参与,人人有责,就是要通过社会共治,大家都行动起来,现在这样一种浪费的现象,会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我也希望这部法规实施以后,在广州真正形成一个“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在全国作出广州表率。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实习生 王莹岭
编辑:吴璇,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