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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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0-11-10 21:18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用两年时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据悉,广东省民政厅于2017年起开始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目前全省已设立407个乡镇(街道)“双百”社工站,共聘请1737名社工,采取“扎根一村(居),做专做精做实做细后,再逐步辐射”的方式,为困难和特殊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累计服务有需求对象超过732万人次。

记者了解到,在系统总结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通知》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到2021年底前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前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

《通知》还明确了四大任务:建设服务站点、明确岗位职责、组建服务队伍和健全薪酬体系。

《通知》要求,按照“经办在乡镇(街道)、服务在村(居)”的原则统筹设置事务性和服务性岗位,事务性岗位设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性岗位设在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服务性岗位职责包括协助识别服务对象、评估服务需求、统筹开展服务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在健全薪酬体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粤民发〔2019〕8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社工双百工程”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对整合纳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新招聘人员,依照合同约定落实薪酬,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

采写:南都记者 代国辉 通讯员 叶金鑫 陈沁怡

编辑:代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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