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截图
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
受此消息影响,阿里巴巴港股今日午后跳水,跌超3%;阅文集团由早盘涨超2%下跌超2%;腾讯控股跌近3%。
自11月3日深夜,蚂蚁集团宣布暂缓H股上市,将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新问题摊在阳光下。之后,近一个半月,中央接连出台反垄断政策及多次反垄断表态,互联网巨头的股价也数次波动,这或预示着互联网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
【反垄断领域进展】
11月5日 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约谈27家互联网巨头,主要涉及:平台竞争加剧,“二选一”问题等“垄断问题”。
11月6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网信办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出席会议。
11月10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要对互联网平台进行反垄断约束,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随后27家互联网巨头被一起约谈,有媒体统计,从11月10日到12日,两天期间,阿里、腾讯、京东、美团四家互联网公司股票,市值蒸发2万亿元。
11月19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牵头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
12月8日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演讲时,特别谈及了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存在的垄断、跨界混业经营、数据隐私等方面的问题。郭树清指出:“金融科技行业具有‘赢者通吃’的特征。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数据垄断优势,阻碍公平竞争,获取超额收益。我们可能需要更多关注大公司是否妨碍新机构进入,是否以非正常的方式收集数据,是否拒绝开放应当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误导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等等。”
12月11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会上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同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社区团购”争议背后,是对互联网巨头科技创新的更多期待》指出:互联网巨头们别只盯着“几捆白菜”,要看到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
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
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尚未有大型互联网企业因为垄断问题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近年来,互联网同领域平台并购层出不穷,此次监管部门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行为,可以说是进行了一次大整改。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处罚公告中强调,《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 中小企业、 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统计,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11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倡导,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公平竞争意识的感知和认同,增强市场主体的反垄断合规意识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东方财富网、21世纪经济报道等
作者:南都全媒体研究员 管玉慧
编辑:管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