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根生:个人生物信息安全是数据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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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1-30 16:53

人脸识别技术运用话题在广州市两会期间继续发酵,在1月28日举行的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会第五次会议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刘根生代表民革广州市委会发言,他提到了人脸识别技术被大量使用后存在的风险和应对问题。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民革广东省委会提交集体提案,提出“规范人脸识别应用,防范伦理与法律风险,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多个省政协委员也发表看法,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不是越广泛越好”,建议尽快出台规范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南方都市报在1月26日对此进行了报道。(详见20201年1月26日A15版)

刘根生指出,人脸识别生物信息特征具有唯一性,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很多采集过程中没有隐私协议保护,当下数据使用者数据保护能力参差不齐,个人隐私保护和商业伦理存在巨大隐患。

在他看来,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是数据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底线,人脸识别技术应当得到限制和规范,规范的最好方式就是立法加政府监管。地方立法应及时跟进,解决“确定由谁管”“规范生物信息数据权属及使用机制”“限定商业机构使用权限和问责制度”等问题。

刘根生表示,人脸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具有广阔的应用舞台,在安全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后,相信广州会开放更多应用场景来鼓励和支持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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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委员刘根生。 受访者供图

南都南都在省两会期间就人脸识应用这一话题进行了报道,也采访了你,报道出来后代表委员们有没有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刘根生:这些天我和其他委员进行了交流,大家都觉得这个提案非常实在也非常及时。去年年初疫情期间,公众很容易地接受了人脸识别技术,也觉得很正常,但再往深里考虑发现人脸识别技术滥用是个很让人担忧的问题。这个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安防、交通等领域,可以用来维护公共安全、方便公众生活、提高社会效率,但现在我们要说的是防止滥用和非法使用,打击黑色产业链。人脸识别生物信息特征具有唯一性,不能替换,终身无法修改,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很多采集过程中没有隐私协议保护。很重要的一点,数据使用者安保水平与能力参差不齐,泄漏风险大。

南都当下有一个现象是,很多人不足以认识到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存在的隐患觉得是信息收集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还是缺乏相关知识普及?要如何改变这一情况?

刘根生:像在小区的应用,有业主很欢迎人脸识别,说这个可以防贼呀。是的,有了人脸识别可以防止闲杂人等随意进出,但有没有想到人脸数据系统精准记录业主在小区内部、门口甚至屋内的一举一动,行踪、衣着、车辆、动作,你在不在家,跟谁在一起,这些隐私信息别人都一清二楚。个人行踪被精准记录,人们隐私空间被挤压殆尽,这就是技术伦理困境:技术让人更自由,还是更受束缚?其次,我们也要担心信息被主动泄露问题,你的生物信息能卖钱,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可能有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些风险,现在也存在信息收集方未告知或信息告知不充分的情况,这也是我们提提案想要启发提升全民生物信息隐私保护意识的原因。

南都除了个人隐私可能被泄漏外人脸识别技术的运营还会带来其他隐患吗

刘根生:人工智能具有广泛渗透性和技术颠覆性。当公众人脸识别生物信息被收集到商业公司,相当于给人群画像,这个人的消费特征与偏好、消费能力、生理特征等等都了如指掌,这就有商业价值了,可以出售、融资、合作开发。那就存在一个问题:这些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到底属于谁?

过去消费者画像都是统计意义上的数据处理,是朦胧的,广告对象并非完全精准,有一层窗户纸。现在人脸识技术运用后,窗户纸被捅破了,消费者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成为生物学上目标对象,广告无比精准,在营销效果上有进步,但在商业伦理上是一种退步。

南都:人脸识别的权限应该怎样限制,才能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刘根生: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是数据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底线。商业机构自我承诺是没有多大约束力的,人脸识别的权限该怎样限制,我认为是立法规范加政府监管。《民法典》规定,采集个人信息必须符合必要性、合法性、正当性三原则,同时要征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法》很快要出台,这是值得期待的。

南都作为广州市政协委员,你是否有呼吁在广州市层面能有更主动的作为

刘根生:人脸识别应用规范在地方立法中已有突破,天津、深圳、杭州都已经在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我觉得市级可以制定《生物信息保护条例》,划定人脸识别的使用边界、适用范围。

定规矩,至少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政府部门谁来管、怎么管,也就是界定人脸识别设备及数据的主管部门职责、审批程序、监管标准,把政府监管要求转变为行业技术标准,包括设备系数、数据存储使用规范、监管权限、资质要求等,我们建议是公安部门来处置。第二是规范生物信息数据权属及使用机制,明确公众生物信息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健全使用、交易、共享等机制。第三是对商业机构使用的限定,任何机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都需事前向公安部门申请,说明人脸识别的目的、范围、数据存储方案、安全措施等,经公安批准后才能开始。还要限定商业机构权限,对人脸识别数据的采集、使用、共享权限,不得超范围。同时,要明确问责制度,数据泄露、诈骗要承担什么责任,需明确处罚构成要件、处罚标准,我想不仅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南都:市民在面对商业APP必须人脸识别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要求时,该如何说“不”?

刘根生:我们主要需防的是一些新的来路不明的APP,这类商业机构在生物数据管理治理方面还有所欠缺,如果要把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或者是强制性的入口,我建议放弃它,如果对人脸识别数据生物信息没有起码的尊重,或者没有起码的保密承诺,它是没有竞争力的,一定会被淘汰。针对小区、写字楼,如果被要求录入人脸识别数据,不录入就不给进,我觉得作为个体可能是无力拒绝的,但可以去交涉,尽量不要把自己的生物信息录进去,进出的方式应该是有选择的,比如不通过人脸识别而通过刷卡就能够进去。我们有责任对一些信息收集强制行为予以约束,如果对自己的权利不看重,那这是一种纵容。

南都:包括人脸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未来应该去往何方?

刘根生:我不是人工智能专家,只能谈谈个人肤浅感受。人工智能能够给各行各业赋能,5G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运用,能促进产业升级,提升竞争力。在养老、医疗、教育、工业物联网、环保、社交等领域,人工智能有广阔的应用舞台。人工智能本身技术是好东西,用在适合领域必将改变未来,造福人类。人工智能相关产业链很长,新一代人工智能将成为广州经济引擎之一,在安全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后,相信广州会开放更多应用场景来鼓励支持产业发展。

编辑: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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