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民进广州市委员会在广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中提交了一份关于开展规模化土地流转,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
土地分散种植经营局面亟需解决
国家、省、市均对开展规模化土地流转十分重视,先后出台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为落实土地流转工作提供政策指引。
但是,目前广州市开展规模化土地流转管理相对欠缺。流转相对无效率,收益相对较少,难成规模。广州市现有耕地基本已租给广西菜农等外来户零散种植,较难向现代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集中,难以有效改善土地分散种植经营的局面。同时,土地流转价格相对较高,如白云区、番禺区等位置较好的地块,租给外来户耕种的价格基本在2500-4000元/亩/年之间,如要推动规模化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负担得起这个流转地价。
提案中指出,广州市土地流转主动服务相对不足。土地流转政策相关的宣传机制不健全,导致农民对相关政策认知理解不到位。农民怕流转后会失去土地,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并且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广州市土地流转网上“土地需求”远少于“土地供应”,而实际中却有很多需求者想流入土地却找不到流入方,“土地流出—中介组织—土地流入”的模式还未有效形成。
借鉴白云资金补助经营主体
提案中建议要引导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向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流转。议案中提及,白云区为推动花卉产业园和蔬菜产业园两个万亩农业产业园的土地流转,2020年5月率先于广州市出台《广州市白云区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的实施方案》,创新土地流转工作方式,构建“土地流出—中介组织—土地流入”模式,对全区土地流转进行规范管理。白云区发挥区供销合作联社服农助农的职能优势,组建服务平台公司发挥中介组织功能,先将连片土地从村集体流转给服务平台公司,再由服务平台公司二次流转给现代农业公司。一方面保障农民权益,无论土地是否再次流转出去,服务平台公司每年都按时支付流转价款给农民,另一方面也保障现代农业企业没有土地纠纷的后顾之忧。截至2020年12月,白云区已通过这种方式成功规模化流转近3000亩给现代农业企业,已具有在广州市全面推广的实践基础。
此外,提案中建议要建立土地经营的资金补贴服务。鼓励构建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对于达到规定条件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补助资金。议案中提到,白云区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给予500元/亩/年的资金补贴,其中江高镇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00元/亩的补贴,这种服务方式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很大吸引力。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白云区钟落潭镇规定,对于促成连片流转土地面积达100亩以上(含100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增加对土地流转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采写:实习生 韩畅 蒋模婷 记者 冯芸清
编辑: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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