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规定,优酷和爱奇艺被罚

南方都市报APP • 政商数据
原创2021-05-14 16:40

据北京文旅局网站5月8日披露的罚单显示,近日,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分别被罚款1万元和1.5万元。

南都记者查阅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行政执法动态信息获悉,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处罚事由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优酷.png


南都记者查阅行政处罚详情显示,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处罚事由显示为经营的网站“优酷"(www.youku.com)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了《爱在沸腾》、《做个好警察》、《中华之爱》等5首含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网络音乐制品,无违法所得。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而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罚事由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行政处罚详情显示,该单位于2013年9月至2021年4月期间,在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所登载的音乐MV《八三天-大逃杀》画面含血腥暴力画面,所登载的音乐MV《李佳薇-煎熬》画面含性爱画面,所登载的音乐MV《康康-管你妈妈嫁给谁》歌词含脏话等低俗内容。

爱奇艺.png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两家的处罚依据都是《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南都记者查询后发现,该条规定表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六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习生 于典 南都记者 徐冰倩

编辑:甄芹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