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今年水土气污染防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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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1-05-26 16:23

南都讯 记者魏凯 上个月中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广东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及下一步措施。


水污染治理:完成今年国家下达国考断面目标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在发布会上介绍说,2021年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主要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目标,实现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并选取20个国考断面列入省级重点攻坚断面,按照水质现状、达标难易程度等等,分类提出水质目标要求。

在具体措施上,省生态环境厅提出“1631”的重点工作安排,其中1个全力推进(全力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6个深入推进(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港口船舶污染治理)、3个巩固提升(巩固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平、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水平、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1个加快完善(加快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大气污染治理:AQI优良率年度目标为92.5%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介绍说,综合考虑疫情对我省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参照国家“大气十条”和“蓝天保卫战”设定的考核指标,结合我省落实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需要,把AQI优良率、PM2.5和PM10三项作为今年年度空气质量预期目标。

其中AQI优良率92.5%作为年度目标,主要是考虑疫情对去年环境目标的影响,以及广东过去4年AQI的滑动平均值,同时考虑气候条件等因素的波动影响,确定92.5%作为今年的年度目标。对于PM2.5的全省年度目标,今年确定25微克/立方米,考虑过去几年的年均值以及过去的一些情况,还有25微克/立方米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值。PM10年度目标值今年确定为41微克/立方米,也是参照过去几个因素来确定的。

在具体措施上,今年将继续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落实“三线一单”,调整油库布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港口船舶清洁化进程,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等。


土壤污染治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标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朱经发介绍,今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同时要进一步摸家底、建体系、推示范,紧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强化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等探索性工作。

在具体措施上,今年将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今年还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要求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探索污染土壤异地处置和“修复+”监管新模式,开展典型行业企业风险管控试点。

编辑: 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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