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自动驾驶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这期间接连发生多起相关事件:先是受害者律师质疑蔚来工程师篡改、删除数据,后有疑似500名蔚来车主联合声明否认品牌宣传误导,但不久又有5000多名车主(截止8月19日上午11点09分)不想“被代表”,纷纷在蔚来APP参与#反对车主联合声明#话题。
自动驾驶技术宣传过度是蔚来自动驾驶事件引发的热议焦点。对此,有相关企业人士呼吁要统一营销话术和分级标准,让用户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分级有清晰的认识。
也有专家认为,目前对自动驾驶标准的划分过于简单,只能用来做科普化宣传,不能用来做产品的定义,不适合用来指导产品开发或者是技术研究。
辅助驾驶=解放双手?曾有车企高管亲自示范
“一个同事开的蔚来汽车、一个开的小鹏,演示的时候我们听着都是自动驾驶,出事情后,看官方声明成了辅助驾驶,到底是不是自动驾驶?小白被坑惨了……”在蔚来自动驾驶事件之后,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如此写到。
“‘平时自动驾驶,出事辅助驾驶’本质是车企的营销活动导致公众对自动驾驶期望过高。”绿盟科技平行实验室负责人肖岩军对南都记者表示,当前自动驾驶的感知硬件和AI软件都存在技术局限,在感知硬件方面,激光雷达的争论让公众对硬件安全产生疑虑;在AI算法方面,AI的不可解释性导致其在某些强知识环境下,得到难以解释的结果,特别是遇到数据污染、AI对抗等场景,学习到错误的结果时,更容易被欺骗、被误判。
蔚来自动驾驶事件后,虽然多家智能汽车企业都在强调自家是智能辅助驾驶而非自动驾驶,但在相关官方网站的产品功能介绍中,却依然可见“自动”一词。
此前,在综合特斯拉、蔚来、 小鹏、理想、岚图、哪吒、广汽埃安等汽车官网对相关辅助驾驶系统的描述后,南都记者发现,目前确实多数车企使用“自动辅助驾驶”的说法,而岚图、哪吒虽未有“自动”二字,但对外宣称汽车具有“L2+级智能驾驶辅助”技术。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理想汽车使用“智能驾驶系统”的说法。不过,理想汽车使用此类说法也是事发有因。2020年9月和10月,接连有理想汽车用户使用自动驾驶辅助系统时发生交通事故,随后理想汽车才把官网上关于“自动辅助驾驶”系统改名为“辅助驾驶系统”。
据业内人士分析,相比传统汽车阵营雄厚的技术优势和多年经营的良好声誉,造车新势力需要更吸引人的噱头和标新立异的技术去抢夺客户,因此自动驾驶技术便被造车新势力当作卖点大书特书,后者通过模糊“自动驾驶”和“驾驶辅助”等概念,来彰显其品牌彰新特性。
2019年,蔚来副总裁沈斐曾晒出一段脱手驾驶的视频。
如2019年,蔚来副总裁沈斐曾晒出一段脱手驾驶的视频,沈斐驾驶的ES8开启了NIO Pilot功能,速度超过100km/h,还有一个食品袋出现在方向盘上。事后,沈斐还对此行为进行了公开致歉。
广州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对南都记者表示,事实上,从车企汽车广告中使用“自主”、“自动驾驶”等术语,夸大了该车自动驾驶系统的实际性能,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驾驶员如果过度依赖自动化驾驶功能,会使他们在汽车行驶途中放松警觉,从而导致危险发生。
自动驾驶等级划分是否专业?
专家:过于简单,不适用于指导产品研发
蔚来自动驾驶事件后,引发公众质疑车企是否过度宣传产品功能。随后,理想汽车CEO李想、360董事长周鸿祎分别阐述观点,吁要统一营销话术和分级标准,让用户对自动驾驶技术的分级有清晰的认识。
据了解,国内《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基本沿用全球通用的SAE(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自动驾驶分级标准,将汽车自动驾驶分为六级。其中,L3级是区分自动驾驶还是辅助驾驶的分水岭。目前市面上所售汽车产品所搭载的相关功能皆不满足 “自动驾驶”的定义。
此外,今年,美国SAE还对自动驾驶标准进行了修订,明确了L1、L2称作“驾驶员辅助系统”,L3-L5级别才能称作自动驾驶系统。
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秘书长周玉山认为,美国SAE是单一维度的简易区分,更适合非专业的消费者对不同程度的自动驾驶直观的认识。由于对不同等级的自动驾驶没有严格定义与划分,因此不适合用来指导产品开发或者是技术研究,因为具体的研究工作必须要有严格的指导标准,目前对自动驾驶标准的划分只能用来做科普化的宣传,不能用来做产品的定义。
明晰定义、应用场景再制定标准
既然L3级是辅助驾驶技术与自动驾驶技术的分水岭,那么符合L3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智能汽车量产还需具备哪些条件呢?
肖岩军向南都记者表示,L3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智能汽车的量产过程涉及安全、法规、测验以及监管等相关环节,是较为复杂且协同性要求较高的过程。
尤其在安全层面,涉及行使安全、数据安全以及国家安全,行驶安全需要考虑AI智能驾驶算法的安全性需要严谨的测试验证;数据安全需要考虑用户数据是否会被窃取、篡改,进而影响驾驶安全或者存在泄露公民隐私风险;国家安全需要考虑自动驾驶采集路况过中,路人信息、国家安全信息是否存在过度采集的情况,车企的高精度地图是否存在泄露风险,影响国家安全。
目前,自动驾驶的实现仍受限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水平。
“人工智能已经在“听、说、看” 等感知智能领域达到或超越了人类水准,但在需要外部知识、逻辑推理或者领域迁移的认知智能领域还处于初级阶段”,肖岩军透露, AI对抗、错误数据等因素都会影响认知,自动驾驶通过认知推理使得机器获得联想能力,进而进行迁移学习等,保障算法的鲁棒性。
另外,在认知推理、认知规划、认知预测方面,如预测相关目标的未来行为等,自动驾驶也有较多的困难需要解决。
因此,肖岩军认为,“在相关决策方面,建议把该交给人决策的内容还给人。策可以由机器完成,但是决断需要人,特别是人才能做出一些灵活的决断。”
周玉山对L3级别自动驾驶的商业化应用持怀疑态度。他认为如L3级别自动驾驶是介于人类为主和汽车为主之间的状态,汽车处于自动驾驶状态时,还需要驾驶者够随时接管,其注意力并不能离开路面,否则得不偿失,因此L3级别自动驾驶很难进行商业化应用,“所以很多车企只能用无限接近于L3的模糊化表述,其最终的承担责任的主体就还是驾驶员。”
因此,周玉山认为,车企或者相关技术企业在做产品开发时,就应该明晰其应用场景,制定标准时要基于应用场景去定义,而不要简单地从人与车的单一比例出发,也要考虑网络支持、路配合等外部因素;
同时,还要把应用场景要具体化,比如网约车、最后一公里的无人接驳或者家用轿车,“清晰定义与应用场景以后,我们再根据定义去做详细的技术指标,这样才不会混乱,技术开发或者产品开发的企业也才更加有有章可循的,消费者也不会被误导。 ”
出品:南都智能汽车产业生态研究课题组
采写:南都记者 陈培均
编辑:任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