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广东省已进入城镇化发展成熟期,如何增加人口红利,实现人口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相匹配,问题紧迫,城镇化质量是以人为核心。日前,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
2020年,广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4.15%。《规划》提出,到2035年,广东将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2%,城镇常住人口11000万人,全面建立新型城乡关系。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提出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中心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培育珠海、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佛山、东莞省级经济中心城市,优化珠三角城市群和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现代化都市圈,形成“一群五圈”城镇化格局。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省城镇化已迈入增速放缓的发展后期,内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城镇化呈现出一系列新的趋势性特征,也面临一系列不确定性。”广东省发改委12月20日解读称。
近年来,中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取消落户限制,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广东是人口大省,外来人口集聚。十年来,该省人口增量超两千万,常住人口总量达到1.26亿人,占全国人口比重为8.93%。人口向珠三角城市群和都市圈集聚明显,制造业、服务业吸纳了大量的跨省流动人员就业、安家,公共服务资源不均衡问题犹存。
《规划》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面均等覆盖。除个别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取消,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落实。
官方正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此前,《广东省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要求,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参见南都报道“珠三角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基本实现”也是《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之一,包括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实现,城乡产业发展趋于协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缩小至1.90:1。
实现进城人口“住有所居”,是城镇化的关键衡量指标之一。广东省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2035年预期面向该群体提供43万套城镇保障性住房。
《规划》强调,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新型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其中,推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以及,结合人口增长、住房供需情况适度控制粤东粤西粤北城市新增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另外,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来源:《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还提出,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包括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城市开展城中村、城郊村改造,鼓励成片连片改造方式,按照城市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整体重建或整治修缮,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和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
附:一图读懂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综合自广东省政府官网
编辑:黄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