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8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多位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市场主体因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未落实防疫规定,违规生产化妆品等问题被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后首次公布典型案例。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因食堂稀饭出现死老鼠被媒体广泛曝光的山西忻州现代双语学校也在其列,该校此前多名学生发生恶心呕吐现象就医,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再度曝光该校食堂安全隐患,称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多家单位涉篡改霉变食品保质期,给鱼滑、牛肉等添加有毒添加剂,食品安全再度成为重灾区;另有多家市场主体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经营医疗器械美妆等产品。
据悉,此次被列入首批“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或行业准入、任职资格、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实施限制和禁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百余户市场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新华社发
稀饭出现死老鼠、篡改霉变食品保质期、添加有毒添加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方面披露,多家市场主体涉及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如山西忻州现代双语学校曾多次出现学生就餐安全隐患,除食堂稀饭出现死老鼠之外,同时期,学校再次出现部分学生因不明原因呕吐,经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学校食堂内暴露诸多食品安全漏洞,甚至无法提供炊具及打饭桶消毒记录,购进蔬菜无合格证明文件,负责打饭的多名生活老师无法提供健康证等。
新疆库尔勒平林食品配送中心同样出现问题,该商铺和库房存在50余个品种、数量巨大的超过保质期限、甚至部分肉眼可见已霉变的预包装食品,还有部分数量的空白食品标签、标签打码器、化油器清洗剂等伪造生产日期的造假工具。
另有广西梧州某个体户林某某,在其经营的鱼滑摊档内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鱼滑,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鱼滑3.6公斤以及其使用的白色粉末400克,经检验,其鱼滑和白色粉末均存在大量硼酸,毒性较高,人食用后轻则出现肠胃道不适,引发恶心、呕吐等症状,重则引发代谢性酸中毒,导致肾衰竭,危害生命安全。当事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于今年9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
江西鹰潭个体户祝某某则在日常经营中将切碎的猪肉掺杂牛血混在鲜牛肉中销售,此前因卖假牛肉,祝某某被处以行政处罚,去年7月20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将当事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此后祝某某仍拒绝缴纳罚没款。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底线不容触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从重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将起到强大震慑和警示作用,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虚假资料骗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违规生产化妆品
除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之外,首批典型案例中另有多个市场主体涉嫌医疗、美妆领域的违规经营。如江西南昌沃普商贸有限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该公司提供虚假经营场所资料骗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5年内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撤销当事人医疗器械许可证,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则多次抽检产品不合格,去年10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化妆品注册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违规生产4批次产品,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存在隐匿资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行为。
另有杭州临安盛卿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尤哥文具店、杭州临安小尤童装店法人代表尤某某将营业执照转卖,用于提供给他人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上述公司均被吊销营业执照。
在疫情常态化之下,严格防疫措施成为重中之重。此次典型案例也曝光,北京高远百康山水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均未对前来买药的确诊病例严格落实防疫政策,如未实名登记身份信息,未按要求扫码测温,未将购买药品的信息上传至“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感冒退热类购药实名登记平台”等。因导致产生疫情传播风险,目前,上述市场主体均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被纳入“黑名单”。
联合惩戒将有助于增强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典型案例聚焦食品药品质量、制假售假、疫情防控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重大公共利益的领域,展现了信用监管机制在政府治理体系中的必要性、重要性与有效性,也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提升社会信用水平的新作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表示,此前一些重点领域市场本身调节能力有限,政府的传统监管手段无法进行充分回应,导致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此次针对这些可能带来重大社会危害的市场行为,引入信用监管工具为政府监管“赋能”,是以针对性的“良药”和“猛药”来治理重疾顽疾,“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将有助于增强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王锡锌说。
据介绍,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主体被纳入该名单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名单,选取有针对性的失信惩戒手段,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政府采购、奖励荣誉授予等诸多方面对违法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同时不允许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参与告知承诺、依法严格审查其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等,王锡锌认为,上述惩戒措施将有助于规避市场主体不履行行政义务的风险,对市场主体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该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开,将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与市场主体对公布的信用信息与评价结果进行验证、采信与利用,增大被监管者的违法失信成本,进而倒逼被监管对象自律守法守信,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王伟认为,在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推出系列改革措施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简化事前监管程序的同时也必须以强有力的事中事后监管作为保障。“信用监管作为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机制。通过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严厉惩戒,可以更好地守住市场经济的底线,为重大改革举措的运行奠定扎实基础,推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王伟说。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今年新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该办法同时构建了信用监管的退出机制,市场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若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一年后可申请恢复信用。王伟也提及,该制度有利于建立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法治新格局。
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表示,信用监管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效治本之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定期选取部分典型案例集中曝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南都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