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布《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据了解,《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起草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在解读《意见》时指出,伴随数字经济发展,平台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带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有的偏重模式创新,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等。为此,《意见》主要聚焦平台经济领域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自2020年末中央提出“强化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起,我国数字经济监管呈现出强劲态势。《意见》提到,修订《反垄断法》,完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则。制定出台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制定出台平台经济领域价格行为规则,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完善竞争监管执法方面,《意见》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
不仅如此,《意见》还涉及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意见》提到,切实贯彻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严厉打击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从严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依法依规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
另外,在严格保护算法等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意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算法评估,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促进算法公平。严肃查处利用算法进行信息内容造假、传播负面有害信息和低俗劣质内容、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平台企业深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开展数据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国家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依法调取、使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特别提及金融领域监管问题。
《意见》要求,强化支付领域监管,断开支付工具与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依法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对滥用非银行支付服务相关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加强监管,研究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规范平台数据使用,从严监管征信业务,确保依法持牌合规经营。
此番《意见》还关注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探索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引导平台企业加强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合理制定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和算法规则,并公开发布,保证制度规则公开透明。
不仅如此,《意见》要求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等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培训。
采写:南都记者黄莉玲
编辑: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