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访谈
中国在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之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作为长期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城镇化问题的学者,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就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提出新的建议。
他认为,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过大,农民要真正摆脱相对贫困,走出三农困境,城镇化是唯一出路。只有“跳出三农看三农”,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引领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动农民进城,加快落实农民工住房、养老、医疗保障,完成农业人口到城镇人口的身份转变,才能真正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蔡继明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
南都对话: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过大, 消除农民相对贫困任重而道远
南都:您在本次建议中提及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过大,原因何在?
蔡继明: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是农业劳动生产力相对低。具体来说,202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只占GDP的7.7%,但农业从业人员占据全国从业人员的23.6%,两者之比为0.28;1952年,两者比值为0.6,这说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力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力的相对差距在扩大。相较而言,发达国家的农业劳动生产力已达到其工业劳动生产率的1/2左右,而我国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力只有第二产业劳动生产力的1/5。
南都:分析来看,为何农村目前劳动生产力低?
蔡继明:这主要因为我国农村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狭小。根据农业农村部的数据,全国农村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约2.1亿,农户户均经营规模只有7.46亩,人们常说我国的农业发展不可能脱离小农经济这一基本国情,但何为小农?美国是我国的359.64倍、澳大利亚是我国的8661.86倍,这些地广人稀的国家,土地资源我们不能比,但韩国是我国的3.12倍、日本是我国的4.58倍,与这两个邻国相比,我国的小农就成了超小农、微小农。显然,2.1亿农户靠这户均7.46亩地,不可能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也不可能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南都:户均土地规模达到多少才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蔡继明:浙江是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低的省份,为1.96:1,嘉兴又是浙江最低的,2021年仅为1.6:1。我们研究团队在嘉兴做过实地调研,一对夫妻表示不需要雇工即可耕种200亩到300亩土地。但根据农业农村部近期的数据看,2020年全国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5.32亿亩,占农户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4.1%,截至2021年9月,全国家庭农场才380万个,平均经营规模134.3亩,达到50亩以上经营规模的农户还不足2%。从以上数据来看,若使农村户均土地达到50亩的规模,农村只需保留4000万农户,其余1.7亿农户中的劳动力都需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若使农村户均土地规模达到100亩,则农村1.9亿农户中的劳动力都可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而与上述两种农地集约化的要求相适应,农业转移人口至少要达到4亿。
福建泉州南安市罗东镇。近年来,福建省南安市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发展相结合,逐渐形成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城乡发展格局。 新华社发
只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南都:如何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蔡继明:以工业化推进城镇化,引领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推动农民进城,加快落实农民工住房、养老、医疗保障,完成农业人口到城镇人口的身份转变,才能真正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
相对于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明显偏低。2020年我国人均GDP为10610美元,位列中高收入水平经济体行列,接近高收入经济体门槛,但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为63.89%,虽然高于56.2%的世界平均水平,但低于67.6%的中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更低于81.8%的高收入经济体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我国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长期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20年常住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达到18.49个百分点,没有城镇户籍的2.61亿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是“被城镇化”的,这也说明城镇化还有很大的推进空间。
由于城乡二元制度的存在,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受到所在城市就业、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保障制度的制约,无法在长期务工城市安居。要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建议尽快解决在城镇务工 5 年以上农民工及其家属的市民化待遇,使他们在保障性住房、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服务、失业救济和养老等方面与城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权利,做到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另一方面,近3亿农民工之所以进城不能落户,迁徙不能定居,最高的门槛之一是房价过高,而城市高房价源于高地价,高地价的成因之一是农村1.6亿亩宅基地中至少3000万亩闲置的宅基地不能随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迁徙而进入城市建设用地市场,导致城市住宅用地短缺。所以下一步还需推进农村宅基地与城市宅基地享有同等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允许农村宅基地进入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通过降地价而降房价,进而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
南都:如果农村大部分人口都进城,是否意味着乡村的衰落?
蔡继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走出“三农”困境曾尝试过不同的路径,一是联产承包,虽然极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没有涉及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迄今为止其效应已经发挥殆尽;二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工业化,随着乡镇企业衰落,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目前来看这条道路也差不多到了尽头;三是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但因此出现大量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这条半城市化的道路也不可持续;四是就“三农”论“三农”的新农村建设,但好像除了村容整洁,在缓解人地矛盾等方面收效甚微。
从联产承包到新农村建设,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不能仅仅体现在概念的变化,而是要真正转变农村发展思路。我始终认为,以前鼓励“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并安于“进城不落户”、“迁徙不定居”的半城市化生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能就农民谈农民,就农村论农村,就农业谈振兴,只有跳出“三农”范畴,以工业化为基础,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变,再通过城镇化完成农业转移人口的身份转变,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3月5日,村民在海南屯昌枫木镇采收枫木苦瓜。当地通过大力发展苦瓜种植,助力乡村振兴。 新华社发
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
南都:有关数据显示,城乡居民财产收入的差距高达11.65倍,您一直呼吁赋予农民宅基地完整的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允许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此拓宽农民获得财产收入的渠道。但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来看,对推动宅基地入市依然持稳妥谨慎的态度,如何理解“稳妥谨慎”?
蔡继明:宅基地和住房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也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宅基地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大局具有基础性意义。正是鉴于这一制度的特殊性,中央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针,一直是“稳慎推进”。“三块地”改革试点历时5年,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上做了一些探索,但并未触及农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农村宅基地入市方面也没有突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被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无法为农民拓宽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渠道,金融部门的宅基地抵押物不能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上变现,所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一直无法推开,鉴于此,2020年,中央再度部署了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
南都:怎么看待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蔡继明:此次新一轮试点,特别强调重点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有偿使用制度。我认为,全面理解和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需要着重克服的倾向不是“左倾冒进”而是“稳慎”有余、“推进”不足,关键是在稳慎的前提下勇于探索、大胆改革,积极推进,特别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肯定农民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首创精神。
采写: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编辑: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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