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新政策,为港澳青年来大湾区发展营造“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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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2-05-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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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共6个章节36条,包括总则、支持港澳青年就业、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购买港澳就业创业服务、附则。此次起草,旨在立足广东省实际,对支持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力求有意愿在大湾区发展的港澳青年切实得到有针对性的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

担心人生地不熟?

有“大湾区职场导师”

“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专章也是此次《实施细则》两大创新板块内容之一,从《实施细则》内容上看,该部分内容支持各地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

从内容上看,该计划对导师选聘要求、服务对象、管理权限、服务内容以及补贴标准均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只有具备3年以上大湾区工作、生活经验且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港澳籍人士方能担任职场导师,帮助港澳青年更好融入大湾区内地城市。据了解,职场导师服务期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学员学习期不超过1年。

对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职场导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发放职场导师补贴,根据服务人群的具体情况及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可申请200-4000元不等的补贴。补贴申请由职场导师自愿向管理机构提出,管理机构按周期汇总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关注创新创业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实施细则》的第二、三章中,归纳了港澳青年可以享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及其适用条件,与广东省既有的就业创业及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实现有序衔接,有利于推动《实施细则》尽快落地实施。

在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港澳青年可享受的创业类政策红利主要有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初创企业经营者培训资助、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创业税收优惠等。

此外, 在大湾区内自主创业且自筹资金不足的港澳青年,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享受贷款贴息的具体条件、程序等,按照省和各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聚焦青年就业问题

可申请补贴,可参加社保

在就业方面,为鼓励港澳青年来内地发展,2021年1月,香港特区政府推出“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鼓励在香港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均有业务的企业,聘请香港的大学毕业生,派驻他们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凡是可以合法在香港受雇工作、在2019年至2021年获颁学士或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均可参加计划。

据了解,该计划发布后,共接获417间企业提供约3500个职位空缺,创科及非创科职位约各占一半,毕业生共提交超过20000份求职申请。截至2022年2月底,该计划下约八成半入职者已到内地展开工作。

随着越来越多港澳青年来到内地工作,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可享受的就业类扶持政策有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等。

此外, 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的2/3,最长不超过3年。

引入港澳就业服务

为港澳青年营造“家”的感觉

在港澳社会服务机构方面。《实施细则》第五章明确引入港澳就业服务,并对引入机构的资质、引进方式、服务内容、补助标准及考核机制作了详尽规定,强调机构组成中的港澳人士比例,突出为港澳青年营造“家”的感觉,培育归属感。

作为此次《实施细则》两大创新板块内容之一,该专章也是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1〕75号)文关于引入“港澳籍职场导师”和“港澳社会服务机构”两项创新要求作出特别规定, 提出具体落地举措,明确执行标准,规范实施程序,强化责任约束,使之更具有实操性。

从内容上看,设身处地为港澳青年着想,重点强调导师的港澳人士身份,引入机构要具有港澳人士参与运营,以及所提供服务要具备港味澳味,通过“港澳老人带港澳新人”这种“老乡带老乡”的传帮带模式,旨在给初来乍到的港澳青年带去亲切感,充分体现湾区温度,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发展大局 投身湾区建设大潮。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采写:南都记者 郑雨楠

编辑:郑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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