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于7月1日施行,《实施办法》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违者将受到处罚。这就意味着,电动车将只能在室外区域停放和充电。
《实施办法》有很强的针对性,居民将电动车停进家中或私拉电线在楼道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近几年,全国各地电动车充电引发自燃、爆炸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重大的损失。广东明令禁止居民将电动车及电池带上楼充电,是为了消防安全,更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关规定理应严格遵守。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电动车安全事故频发,但入室充电、停放的行为仍不鲜见,其背后原因在于电动车充电设施难寻。不少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桩太少,无法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也有老旧小区公共空间狭小,难以安装公共充电桩。若禁止电动车上楼入室后,电动车充电难、停放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给电单车的使用带来诸多不便。
因此,加紧做好相关配套服务,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合理规划公共充电设施的收费,解决居民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后顾之忧,也应当加速提上议事日程。
此外,在关注电动车充电难问题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违规改装电动车也是电动车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电动车非法改装,一直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但时至今日,部分电动车品牌门店仍然为车主提供动力改装、外观改装等服务。不管是为了增强续航里程而改装电池,还是为了追求方便而改装脚踏、后座,都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电动车的使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非法改装电动车的行为,牵涉到社会各方,必须多方施策、综合发力,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在监管层面,相关部门应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此外,还应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安全出行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市民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电动车非法改装行为。
奥一新闻评论员 林思思
编辑:林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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