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院做祛痘项目,18天时间刷卡了上万元,广州的陈女士近日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反映,自己在蕾特恩市桥门店遭遇了强制消费。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下,店家退回了6000多元。但陈女士认为店家理应退还剩余的3000多元。
对此,珠海蕾特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其称,陈女士已于2022年6月28日与门店签订了《终止服务关系确认书》,但消费者又以退款金额太少为由,先后多次到门店要求退还其全部费用及总金额5倍的赔偿款。蕾特恩相关负责人称,涉事门店不存在强制推销行为。
祛痘
祛痘过程中店员一直
推销蕾特恩的各种产品
陈女士说,两年前,她曾经在蕾特恩天河门店做过祛痘,所以有蕾特恩店员的微信。今年4月底,她从对方朋友圈了解到,有一个880元可以做5次祛痘的学生卡优惠。正巧那段时间,陈女士脸上突然冒了很多痘痘,就询问对方自己是否可以消费使用,并表示自己在番禺。店员给陈女士一个电话,让她打过去问。“(打过去后)当时工作人员说不能用,”陈女士说,过了一个小时,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的蕾特恩店长打来电话,“说可以给我开一个后门,享受880元5次祛痘的学生卡优惠,(店长)还说不能跟别人讲”。
陈女士说,当天她把880元转给了店长,并于下午来到蕾特恩市桥门店。但是,祛痘过程中,店员一直推销蕾特恩的各种产品。“我是下午两点钟去的,但晚上十点才离开门店”,她说,如果只是做一个简单的祛痘,只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她表示,当时自己躺着做面膜,为了说服她开十几万元的疗程卡,店员力推功效,“说得天花乱坠,哪怕我做好了面膜也不让我卸掉面膜,一直让我看他们的成功经历…后来(店长)说只有我(们店)能帮你清理,任何一家店都清理不了”。
当时,陈女士表示手头只有六七千元,店长就给她开了一个6800元祛痘印的价目表,“那时都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小孩第二天还要上课,我没办法就刷卡了,我(对店家)说,既然你们说得这么好,就信你们一次”。
陈女士称,蕾特恩的祛痘项目并没有实效。受访者供图
消费
18天刷卡上万元
认为没有效果要求退费被拉黑
陈女士称,祛痘和祛痘印是两个不同的美容项目,第一次刷卡880元是5次的祛痘项目,第二次刷卡6800元是包含6次的祛痘印项目。她表示,当时店员说,一个星期无论去多少次,统一只算一次消费,而且复查并不计入消费次数中,“但后来复查又扣了我(消费次数)”,陈女士说,复查只是简单地将脸上痘痘长出的白点挑出来,并不能等同于真正的祛痘。
“当时店家说去两三次,痘印就可以(消掉)”,5月18日,她第5次去线下门店,她表示,实际上,她是第3次去做祛痘,其余2次都是复查,店家告诉我祛痘的钱用完了,让我继续刷2380元的祛痘项目,不然(需要配套做的)6800元的祛痘印没办法做”。无奈之下,陈女士买了2380元的项目。
18天时间,陈女士在蕾特恩门店花费10060元。然而,祛痘的效果,并没有陈女士想象的那样。陈女士表示,自己的痘痘越来越多。当她问店员为什么没有效果时,店员却问她是不是吃了有光合作用的食物。陈女士认为这是店家搪塞和推卸责任,并称,在询问了几次为何没有效果后,店长让她开个18000元的卡,“(店长)说开个18000元就能保证痘印都能去掉”,但陈女士拒绝了,并要求店家退费,店家同样拒绝了,“后来店员把我微信删除了,并且隔天改了前台的电话,打不进去”。
付款单据。受访者供图
进展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获店家退款6548元
之后,陈女士联系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女士表示,今年6月30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下,她收到了来自蕾特恩工作人员6548元的退款,“(蕾特恩门店)没有退我全额,当时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劝我,门店能退就先拿着”。
转账记录。受访者供图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反馈信息,7月7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回复称,该局于6月10日前往涉事门店检查,经查,该店价格表上详细注明各种服务及产品项目具体价格,该店负责人表示在顾客开卡时已提供产品价格表给顾客,顾客知悉上述价格后确认后才购买上述服务,该店负责人提供了陈女士所购买的活性酶舒原面膜、极地雪藻水光套组、净满活肤修护套组等产品的进货单据、化妆品备案证明、检验报告及供应商的资质等证明材料,未发现该店存在不明码标价、销售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及未履行约定的违法行为。关于陈女士追加工单反映的情况,检查未发现该店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综上,该局决定不予立案处理。
此外,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商家表示已在2022年6月30日下午通过网银两次转账给陈女士,共6548元,陈女士也与被举报商家签订终止服务关系确认书,调解已完成。
短信截图。受访者供图
南都·湾财社记者从蕾特恩方提供的《终止服务关系确认书》(下称《确认书》)中获悉,
6月29日,广州番禺区市桥蕾因特美容院与陈女士签订了该份确认书,蕾特恩门店同意退6548元给陈女士,扣除了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和已拆封产品的费用,而未消费完全套疗程的,已接受服务的次数按该项目价格表的单次收费。该份《确认书》显示,陈女士已消费的项目为祛痘5次、净满活肤调理套3次、极地雪藻套2次、活性酶舒原面膜2次。
《终止服务关系确认书》。受访者供图
而关于该份《确认书》,陈女士表示自己从未拿到,并称自己的诉求一直是全额退款,“我从来没有签署过《终止服务关系确认书》,但是我签过一个承认门店退款6000多元的协议,但是门店并没有给我这份协议”。陈女士还表示,自己在私人的视频号和公众号写这段经历,账号却被蕾特恩的工作人员攻击。
蕾特恩:
门店不存在强制推销行为
产品均通过标准才生产备案
7月29日,珠海蕾特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称,广州蕾特恩市桥门店及该市其他门店均属该公司品牌加盟门店。该客诉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多次与广州门店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门店积极与顾客进行协商处理,同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该负责人称,陈女士在市场监督局及辖区派出所的共同协调下,于2022年6月28日与门店签订了《终止服务关系确认书》,“在双方共同签订协议书后,陈女士又以退款金额太少为由,先后多次到门店要求退还其全部费用及总金额5倍的赔偿款。在此过程中曾多次在微信上以咒骂、威胁、恐吓等不当言语对门店一名孕期内的员工进行人身攻击。其次陈女士还通过各大网络平台,恶意对公示品牌及门店声誉进行攻击、抹黑、制造舆论、占用公共资源。考虑到此举已严重影响到门店的正常经营、品牌形象及员工的人格与身心健康,无奈之下门店以发函的形式要求陈女士停止一切过激行为”。
针对陈女士反馈的门店员工强制推销及产品有副作用,蕾特恩负责人回应称,门店不存在强制推销行为,“通常新顾客到店后会先体验单次的服务项目,在充分得到顾客认可后才为其推荐多次的服务项目,同时门店所有的服务项目及产品都须在顾客自愿且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款项支付的”;另外其表示,市桥门店所使用的蕾特恩产品是通过《化妆品注册管理备案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才进行生产备案的,蕾特恩产品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详细产品备案可通过(https://hzpba.nmpa.gov.cn/gccx/)网站进行查询。
广东消委会:
消费者应事先了解产品和服务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消费项目
广东消委会近日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广东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美容美发投诉7527件,同比增长43.67%。
投诉问题主要在四方面:一是美容美发服务不规范,部分商家超范围开展项目,工作人员缺少服务资质;二是活动套路多,消费价格不明确,存在乱收费、诱导办理美容网贷的现象;三是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美容美发效果,不考虑消费者需求一味推销高价产品和服务;四是使用劣质低价产品冒充优质高价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广东消委会提示:消费者一要了解美容机构资质,查看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选择具有服务资质、信誉度高的商家;二要放平心态,对美容美发效果要有合理预期,不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三要事先了解产品和服务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消费项目,并问清项目价格和计价方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不盲目开通美容贷款。
相关:
蕾特恩祛痘产品
曾被检出禁用物质
公开资料显示,蕾特恩是法国佐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祛痘美肤品牌。蕾特恩官网显示,2012年,蕾特恩在中国成立品牌,定位于专业祛痘领域的连锁机构,现在中国大陆已有1700连锁门店,覆盖468个城市。 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获悉,“蕾特恩专业祛痘”、“蕾特恩官微”的微信公众号认证主体均为珠海蕾特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信用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
南都此前曾报道,在202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9批次化妆品含有禁用物质,其中,有8批次是蕾特恩的祛痘产品,且均来自同一家生产商——珠海希恩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本次抽检中,8批次蕾特恩产品检测出禁用物质赛庚啶,最高检出量高达12666ng/g。涉及珠海,西宁,银川等门店的4款产品,分别是蕾特恩祛痘菁华液,蕾特恩净满益肤舒缓霜,蕾特恩痘痘贴,蕾特恩祛痘菁华霜,其中蕾特恩祛痘菁华液上榜3次。
据了解,根据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赛庚啶是严禁被添加进化妆品中的有害成分,虽然赛庚啶是抗过敏药物,但是如果长期使用,皮肤容易患上激素依赖性皮炎,使得皮肤变得非常敏感,如果一停用就会缺水、起皮、毛细血管暴露,甚至还可能有色素沉着,真菌感染率升高的风险,进而引起继发性的皮肤炎症性疾病。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实习生 吴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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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家钜,陈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