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近日,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销售不合格羽绒服,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4万余元。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为迪卡侬欧洲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12月9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止发稿,尚未取得联系。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截图
处罚:
羽绒服纤维含量不合格
迪卡侬被罚4万余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 年2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羽绒服[商标:DECATHLON 规格/号型:M(175/92A) 生产日期/批号:4396009]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该样品纤维含量不符合 GB/T14272-2011 标准要求,依据《山东省羽绒服装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计生产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编号4396009 的羽绒服 57 件,销售收入为 44827.65 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 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鉴于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案发后能积极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其罚款4万余元及没收违法所得4万余元。
相关:
跑步机、长裤、运动鞋等产品均曾被抽检不合格
天津消协曾公开劝谕立即停止虚假宣传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近2年,迪卡侬共7次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罚,罚款金额超28万元,涉及包括DOMYOS跑步机握持位置项目不合格、长裤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儿童运动鞋外底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足球圆周长项目不合格、男女式运动鞋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此外,2020年12月14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发出公开劝谕:请迪卡侬等品牌冲锋衣生产销售企业履行经营者义务,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据介绍,2020年11月8日,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共同公开发布的“功能服装(冲锋衣)”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样品的产品名称和执行标准宣传与实际不符,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消协组织同时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相关企业和电商平台进行了函告,要求就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但在后续跟踪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品牌的冲锋衣,使用其他服装产品标准生产,且产品明示吊牌上标称非冲锋衣的产品,却以“冲锋衣”作为产品名称进行销售宣传。涉及品牌包括“迪卡侬”“狼爪”等。
迪卡侬官网显示,迪卡侬专注大众运动市场,是一家集运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品牌、物流及零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集团。1994年,迪卡侬在中国广州的生产办公室成立,并于2003年11月在上海浦东成立第一家中国迪卡侬商场。在中国截至2020年1月底,已经有308家商场实体店遍布全国约116个城市,同时2009年起步的电子商务业务已经覆盖超400个城市。
公开资料显示,迪卡侬2021年财报显示,迪卡侬全年销售额达138亿欧元(约合97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净收益为9.13亿欧元。财报指出,除法国本土外,中国市场是增长最迅猛的海外市场之一。迪卡侬方面曾表示,希望今年年底中国市场的门店数量能达到500家。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实习生 吴嘉敏
编辑:冯家钜,陈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