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起步价首3公里12元,这个运价政策将延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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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5-16 18:02

5月1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文件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通知》)。已经实行五年的广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有效期将延期1年,也就是说,广州迅游出租车将继续保持起步价首3公里12元,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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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广州出租车。

同城同价,首3公里12元

根据《延期通知》,广州市巡游车运价实行同城同价,具体标准为:

(一)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二)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三)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四)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五)增设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

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延迟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巡游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按照2017年车用LPG零售价格和巡游车行业营运相关数据测算,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为:

(一)车用LPG零售价格每变动0.69元/升时,巡游车起步价相应同向变动1元。

(二)基准气价区间为3.51元/升至4.20元/升(基准气价区间中点为3.85元/升),基准气价区间对应的巡游车起步价为12元/3公里。

(三)联动周期采用滚动计算方式确定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值,每月对过去6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相应调整运价。每两次运价调整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四)达到启动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发文执行,并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实施,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

上述联动机制不适用于新能源巡游车。

《延迟通知》自2023年5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已调整计价器并更换明码标价签的巡游车按新运价标准执行。

2018年,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原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8〕7号),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5月14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该文件已平稳实施近5年,有效地调节了巡游出租车运输市场,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为保障政策衔接,推动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将《通知》有效期延长1年,同时对不涉及实体内容的个别文字表述、管理部门名称作必要调整以及删除已废止的文件依据。

据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布的《广州市出租汽车2022年下半年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发布报告》,截至2022年12月底,广州市共有巡游车企业72家、巡游车19557辆、巡游车在岗驾驶员31298人。广州市出租汽车万人拥有量为80.54辆。统计期内,广州市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约21.70次,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277.53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582.71元。


采写:奥一新闻 卢若情

编辑:卢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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