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施行六年多后迎来首次修订,多位控烟专家建议明文禁止烟草行业参与慈善捐赠,避免烟草业凭此宣传烟草制品,产生诱导吸烟效果。在6月16日举行的烟草企业慈善捐赠情况信息交流会上,控烟人士详细分析了允许烟草业慈善捐赠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
全国人大年初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与烟草有关。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这与现行慈善法的规定完全相同,也因此被认为力度较弱,执行效果有待提高。
新华社照片,扬州(江苏),2018年5月31日 江苏扬州:行为艺术劝戒烟 5月31日,江苏省扬州市控烟志愿者在街头用行为艺术的方式劝市民戒烟。 当日是世界无烟日,江苏省扬州市控烟志愿者走上街头,用行为艺术的方式开展“健康生活、远离烟草”主题教育活动,呼吁人们远离烟草。 新华社发(孟德龙 摄)
考虑到吸烟对吸烟者及周围人群健康的危害,广告法已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近年来,对卷烟的宣传信息趋向“擦边球”。
“烟草广告的营销随着时代的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传统广告逐渐消失,”连续多年监测互联网烟草广告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控烟办主管医师王观介绍,当前互联网烟草广告和促销信息发布量仍然较大,且在互联网信息开放的背景下更加隐秘。
控烟人士注意到,当“硬广”受限的情况下,慈善捐助成为烟草业传播的新渠道。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姜垣提供的数据显示,2022年6月15日到9月15日期间,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通讯社、政府网站、新媒体、综合论坛等渠道,共收集到烟草慈善信息58002条,涵盖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助农惠农、帮扶振兴、助学捐助等活动。
“《慈善法》之后还是有大量的捐助,而且是不可能不做宣传,起到的效果跟广告促销赞助是一样的。”她说。有研究证明,禁止一切的广告促销和赞助能够减少17%的烟草消费量,而从国际共识看,由慈善捐助所产生的宣传信息,也是需要被禁止的关键一环。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被定义为“任何形式的商业性宣传、推介或活动,其目的、效果或可能的效果在于直接或间接地推销烟草制品或促进烟草使用”。在姜垣看来,目前对于烟草业促销和赞助我国尚未有法律约束,无法实现履约的要求。
同时,除缺少对烟草行业的限制,公益慈善行业对此也了解有限。2021年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社会组织接受烟草捐赠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八成以上接受调查的社会组织并不了解《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中对烟草捐赠的限制条款。据新京报报道,时任中国慈善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刘佑平在报告发布时表示,烟草捐赠虽然短时间内能够为慈善组织和项目带来资金,但长期看来,若不懂区分与拒绝,接纳烟草的捐赠赞助与宣传,慈善会变成烟草的“遮羞布”。
控烟人士希望借助慈善法启动修订的契机,弥补前述规定漏洞。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认为,应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进行利用慈善捐赠宣传烟草,同时规定,慈善组织不能接受烟草捐赠。“个人(接受捐赠)可以,慈善组织是经过国家批准的,是有慈善和道义的要求,必须要符合这样的道义要求,满足公众期待,承担社会责任。”他说。
姜垣还建议,对于烟草业的捐赠,可以由政府成立健康促进基金会统一管理,将捐赠用于控烟等公共卫生事务。“捐赠才不会成为烟草企业的无形广告,才能够真正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她说。
采写: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编辑:程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