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荣梅 8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公布了限额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编辑:陈荣梅
广州的士司机最新收入公布,出租汽车市场供给趋于饱和
660多万元大奖无人认领!深圳福彩发布公告
百万存款“围城”:高收入≠高财商,年轻新贵们的财富焦虑
中央决算报告:去年非税收入增超142%,“三公”经费增加
关注南方都市报公众号获取最值得一读的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