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荣梅 8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公布了限额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编辑:陈荣梅
财政部公布1-4月财政收支:个人所得税连续4个月同比增长
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东莞翟崇碧被移送司法机关
00:24
去年收入超6亿元,潮玩品牌52TOYS获万达电影投资
招商银行原副行长丁伟被提起公诉!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关注南方都市报公众号获取最值得一读的好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