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民生幸福城!深圳市宝安区获评“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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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3-09-19 22:17

近日,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印发的文件通知,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经创建城市(县)自评、市级初评、省级验收和社会公示,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正式命名深圳市宝安区等16个县(市、区)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自2017年11月被确定为第二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以来,宝安区全面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打造“高品质民生幸福城”为统领,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突出科技引领和改革创新,压实创建责任,激发全民参与,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高位、高标准持续推进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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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宝安区多管齐下,强化全过程监管。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在公安部门成立食药专职打击专班,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将食品安全工作深度融入全区“1+10+124+4866”网格化智慧管理工程和“4+4”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组建了327人的区级食品安全督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社会宣传、协助执法等作用,完善基层网格员培训考核制度,织密基层食品安全防护网。

食品安全无小事,宝安区坚持严字当头,围绕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问题整治三大重点,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源头治理方面,宝安区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深入推进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专项监测,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及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加强定点屠宰场驻场监管和抽检,严把来源关、运输关和检测关。加强粮食质量抽查和专项检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过程监管方面,宝安区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开展食品小作坊、“湿米粉”生产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推进“放心肉菜超市”培育和“放心食品超市”承诺活动,提高流通单位规范经营水平。以校园食堂、城中村餐饮、养老机构食堂、网络订餐单位等高风险场所为重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单位积分检查制度,严厉查处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全面加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倡导勤俭节约消费新风尚。

问题整治方面,宝安区紧盯高风险领域和热点问题,加强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两超一非”、保健食品、校园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不安全 不上市”和食品安全“铁拳行动”“昆仑行动”,“湿米粉统一查”、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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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市民买得安心、吃得放心,宝安区狠抓源头供给,并加强流通环节的管控,目前有3家农贸市场获评深圳市“十大样板市场”,三星及以上农贸市场覆盖率达84.9%。培育放心肉菜超市14家,推动放心食品超市承诺200家,建成省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3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宝安区将进一步压实多方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效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创新长效监管,坚持谋取食品安全长治久安,不断巩固“创县”成果,推动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采写:南都记者  许琨

编辑:许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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