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有了“法治利剑”,全国最大城中湿地如何合理利用?

南方都市报APP • 察时局
原创2023-12-08 17:07

龙凤湿地位于大庆市区以南8公里处,入冬后,皑皑白雪覆盖冰面,高低错落的芦苇荡随风摇曳,“湿地精灵”文须雀在冰雪中嬉戏。不远处飞驰而过的高铁、林立的高楼则是人们亲水而居的真实写照。

12月6日,南都记者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湿地保护法集体采访活动来到全国最大的城中湿地——“龙凤湿地”,了解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有关地方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湿地的诸多探索和实践。

800x534_6572d6ad4ef4b.jpg

800x534_6572d6ad5053f.jpg

800x534_6572d6ad5bb73.jpg

800x534_6572d6adda433.jpg

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湿地精灵”文须雀在冰雪中嬉戏。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湿地保护有了“法治利剑”

湿地里捕鱼捕鸟是非法犯罪行为

龙凤湿地位于大庆市龙凤区境内,距市中心仅8公里,总面积达5050.57公顷,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湿地 。

1997年,大庆建立起龙凤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禁猎、禁渔、禁牧、禁耕作,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2003年,龙凤湿地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明确了保护区边界,设立了界桩,组建湿地巡防队。近年来,加大技防措施,包括安装双光谱热成像摄像头,实现对湿地的24小时无死角、全覆盖监控,严厉打击偷捕行为,龙凤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在龙凤湿地巡防队中队长王利舞看来,湿地距离城市很近,紧挨着道路,周边跟村屯相接。附近的村民一出门就能进入湿地,保护起来存在不少困难。

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也意味着湿地保护有了专门法律。

“可以说,现在作为最一线、最基层的湿地守护者,我们有了更坚实的工作支撑。”王利舞介绍,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当地公安机关对严重的湿地捕捞行为共立案查处6起。

800x449_6572d971869fb.png

龙凤湿地距大庆市中心仅8公里,总面积达5050.57公顷,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湿地。

800x444_6572d97196e2d.png

龙凤湿地,白雪皑皑。南都记者 刘嫚 摄

设立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年均救助鸟类150余只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不仅是城中绿洲,也是鸟类栖息的天堂。

王利舞介绍,为对受伤鸟类及时救治,原大庆市林业局依托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于2016年4月在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挂牌成立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这意味着,市民今后发现受伤或患病的野生动物,有了专业部门处理。

此外,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还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保持合作对鸟类进行救助,平均每年救助鸟类150余只。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学动物医院院长王峥告诉南都记者,经救护中心救助的动物中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丹顶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红隼、毛脚鵟、纵纹腹小鸮、豹猫等。

让王峥印象深刻的是一起救助毛脚鵟的经历:去年,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送来2只毛脚鵟,其中一只已奄奄一息,嘴部流出带有腐臭气味的红色分泌物,经过一系列检查,最终确诊为嗉囊异物、嗉囊炎。团队使用胃镜将嗉囊内异物取出后发现是一些塑料袋和腐烂物,随后每天对其进行消炎补液,经过一系列治疗,毛脚鵟精神逐渐恢复,开始主动进食。

“治疗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不少困难。”王峥说,想要实施手术,首先考虑的问题是麻醉。而对于毛脚鵟这类猛禽,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医生无法靠近,只能用一个开了小孔的塑料袋套在装鸟的航空箱上,注入麻醉气体,麻醉后再用面罩维持麻醉然后进行手术。术后毛脚鵟食欲不佳,最初,医生尝试了各种肉类、各种方法,毛脚鵟依然不能自主进食,后来尝试将肉烤出香味,毛脚鵟逐渐恢复食欲,随着病情好转才恢复了自主进食。

值得一提的是,大庆龙凤湿地的工作人员还会及时将治疗痊愈后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放归前,工作人员会对动物个体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并根据放归野生动物的种群分布、生存环境、生活习性等,选择放归地点,按照及时、就近、就地、科学放归的原则实施放归。

近年来,龙凤湿地中栖息的鸟类种群数量也得到很大提升。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龙凤湿地野生鸟类的种类已由2003年的76种增长到125种,鱼类4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4种,二级保护鸟类13种。

探索“保护优先,合理利用”

在湿地里修路架桥,首先得经人大“审一审”

长期以来,如何平衡湿地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是摆在地方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

让大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兰毅辉印象深刻的是,湿地保护法对此给出了答案,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就是不管是否因湿地受益,都要对湿地进行爱护,湿地保护法凸显了保护的优先地位,让湿地保护有了法律强制力。”兰毅辉说。

兰毅辉还关注到,此前湿地保护存在“重保护,轻利用”的问题,没有形成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但事实上,湿地保护不能仅靠地方财政投入,也需要社会力量参与,也就是“合理开发利用”。

兰毅辉介绍,大庆致力于在不破坏湿地的前提下,对湿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将丰富的湿地资源变为发展的优势。2010年,大庆市投资4.3亿元打造“生态桥”龙凤湿地跨线桥,使得分割十年的南北湿地水草连通。2013年,大庆市政府投资5000万元清理淤泥68万立方米,开通8.3公里补水河道。

兰毅辉表示,湿地保护法实施之后,下一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大庆市湿地管理办法也将进行相应修改,与湿地保护法相关规定保持一致。而湿地边界划分、湿地保护力度也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进行明确。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程姝雯 发自黑龙江

编辑:梁建忠

更多报道请看专题:法治力量,守护湿地之美

南都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联系方式
banquan@nandu.cc. 020-870066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