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202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对外发布,其中提出加强对前海合作区的财税政策支持。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进一步明确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将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
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2023年12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发布,提出加强对前海合作区的财税政策支持。包括: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对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相关内容。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适用上述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前海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政策实施范围是《前海规划》中划定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意味着涵盖了“扩区”后的前海合作区全域。
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全面加强与香港的合作,进行制度创新和规则衔接,吸引港人港企到前海发展。面向香港居民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利于吸引更多港人参与前海发展。
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
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值得留意的是,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实施多年,但过往该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14.92平方公里的前海合作区,即“扩区”前的前海合作区。到2021年,《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印发,支持扩展前海合作区发展空间,前海合作区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
2023年12月,《前海规划》发布,其中明确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近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将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此次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前海合作区全域,将有利于消除前海区域内的政策差异,为新扩区域的发展注入活力,为香港发展提供新空间,更充分释放扩区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
需要指出的是,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企业要符合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编辑:王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