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301267.SZ)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解除留置及被监视居住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6月6日,公司收到苏庆灿家属的通知,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苏庆灿的留置措施;同时,苏庆灿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所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
华厦眼科指出,目前,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按照既定发展战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稳健高质量发展。
南都健闻记者注意到,早在2023年12月6日,华厦眼科曾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庆灿因个人原因被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有权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配合调查文件。
年报所示,苏庆灿,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苏庆灿任第十四、十五届、十六届厦门市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福建省政协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眼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福建社团联会永久名誉主席、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光明基金管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营医院发展联盟副主席等职务。
另据财报显示,2021年至2023年,华厦眼科营业总收入分别实现30.64亿元、32.33亿元和40.1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6亿元、5.39亿元和6.62亿元。
采写:南都记者 伍月明 实习生 马力丹
编辑:伍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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