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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大学一贫困生在朋友圈晒出国内外多地旅游的照片,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南都记者从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获悉,涉事学生确被认定为资助对象,资助的认定流程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经学院研究,认为该生存在不合理消费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回顾事件,最初有网友发帖称,疑似该学生的朋友圈今年连发多地旅游打卡的照片,其中既有国内旅游,也有韩国、日本等出境游。其遭受大量质疑后,从收入来源、申请资助理由、相应支出等作出了详细介绍,并解释旅游多为穷游,“去以前我没有能力、我家庭不能支撑我去到的地方看看”。
从其提供的收入明细来看,勤工助学、暑期家教、奖学金等等,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在家庭难以支持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勤工助学、奖学金等存款去“看看外面”,靠自身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其实是一件很励志、令人钦佩的事。但贫困生助学金能否用于旅游,也是引发不少人争议的焦点。助学金政策初衷很明确,以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最新印发的办法为例,“学生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由此看来,涉事学生确实已凭借自身能力满足了基本支出,超出了资助范围。而助学金本该用于基本支出,不能成为旅行经费是不争的事实,无论是否真的被用来旅行,也都不该再发放才对。
高校贫困生因“消费问题”引来的争议并不少见,背后成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有些学校的资格认定存在疏漏,认定标准与流程规范有待完善。但另一方面,实际上,多数争议的发生与此次相似,并不是在起初的资格认定环节出现了问题,而是贫困生何时不再需要资助、何时应该更新资格,这个应由校方持续关注的动态情况并未得到重视。仅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为标准,制度显然不够完善,毕竟,学生在资助之外的经济收入并非一成不变,消费观也在不断变化。如果校方不对资助学生保持应有的关注与引导,就很容易导致学生不合理消费、乱花钱,甚至自身各类收入已超出资助标准,却仍享有贫困生资格与福利。学校有义务动态跟进、持续引导,既防止学生对资助形成理所当然的心理,更为避免其对资助的过分依赖。
出现这样的事情,也因为该同学误读了资助政策的本意。政策的目的是让学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其具备与其他同学同等的空间与动力去提升自己,继而靠自身能力脱离对这份资助的依赖,最终实现自立自强、自力更生。从这一层面讲,退出资助对象行列,也是一种靠个人能力达成的提前“毕业”,本来是一件好事。
这次舆情对学校而言是一种提醒,建立更完善的制度规则和动态监督、引导,才能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也能更好地让有能力、有条件的学生积极主动退出资助行列。而此次校方的处理,对这位同学也是一次教训。如他所言,“以为我有权利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无可厚非,但更要意识到,自己同样已经有能力与责任将这份福利、善意让渡于更需要的人。
编辑:何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