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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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1-22 18:58

南都讯 记者刘继贤 近日,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中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给出相应整改措施,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推进绿美中山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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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中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24年5月11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山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中山市还存在不少历史欠账,城市内河涌治理等方面任务还比较艰巨,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详见报道:反馈出炉,广东省生态环保督察剑指中山哪些问题?

针对督察反馈意见,中山市制定了这一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以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工作目标,到2025年年底,实现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有效提升,内河涌劣V类水体占比明显降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达标率逐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体制机制,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整改方案指出,中山将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低效工业园改造,加快传统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生产消费结构调整,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同时,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水污染防治方面。打赢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完成河涌整治,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4年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河涌截污主体工程。2024年年底前,全市内河涌劣V类水体占比降至35%以下;2025年年底前,全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0%,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95%以上,内河涌劣V类水体占比降至30%以下。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打好蓝天保卫战,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机制,持续推动协同减排,严厉打击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AQI达标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完成省下达的PM2.5目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和治理,完成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基数的“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补齐工业固体处置能力短板,有效降低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对外依存程度。加快推进生活污泥干化协同焚烧项目,解决生活污泥末端安全处置问题。统筹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转运设施、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所的布局和用地,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2024年年底前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约300万吨/年,满足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

整改方案还给出了中山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针对督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一一给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及整改期限。详见以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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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山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广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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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贤431W
南方都市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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