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继贤 6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何传桦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称,《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何传桦任职行长助理资格的请示》获得通过,核准何传桦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中山小榄村镇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