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拒招青霉素过敏者?于理于法都讲不通

南都N视频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5-08-07 23:14

今年年初发布的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招聘公告,在近期引发医学生热议。其中提到,“应聘临床医师、护士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公告显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

对此,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发布了一份专家法律意见书,其中就指出,将青霉素过敏列为从业限制的招聘条款缺乏法律依据与程序正义。正如意见书所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只对医学生色觉提出特殊要求,青霉素过敏并不属于入学或执业前的身体检查条件;而医师法、《护士条例》及相关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中,也均未将青霉素过敏列为从业限制。

此次引发热议,医学生们最大的疑惑恐怕就是,当初考学、考证时均无此类限制,应聘时却被青霉素过敏“卡住”了,这不仅不公平,同样也不科学。事实上,目前测试青霉素过敏的普遍方式仍是皮试,而《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明确指出,青霉素皮试有近半数为假阳性,且即使是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的人员,其中50%在5年内不会再过敏,80%在10年内不再过敏。“青霉素皮试阳性”与招聘公告所提的“青霉素过敏”,显然有本质上的差别。

说白了,青霉素皮试应用于诊疗预测时,是最为快捷、敏感和经济的方法。但应用于招聘环节,这一短效预测方法同医务人员的长期防护目的并不适配,除了“一刀切”损害医学生就业公平外,甚至还会引发更多问题。例如,体检要求考生进行青霉素过敏试验,这一操作本身也带来了危险性。有医师指出,如果医务人员确实对青霉素高度过敏,已经达到了“接触或吸入即引起过敏”的程度,那么皮试就可能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威胁生命安全。可以说,依照当前现有的医学手段,非要从“解决过敏者”来化解职业暴露风险,本就是个错误思路。

诚然,青霉素类抗生素临床使用较多,医护人员在配药、注射等情况下可能会直接接触到青霉素,也就有引发严重过敏反应的可能。但现实是,因职业暴露引发的青霉素严重过敏概率极低,若有发生,也属于因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导致的执业事故,医院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出发点应当是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保护能力,以更完善的基础设施、更健全的防护制度和防护培训来防范职业暴露风险,而非直接“解决过敏者”。

我国明确规定,使用青霉素前必须进行皮试,此规定被严格执行,但扩大使用到招聘环节,则成了对皮试结果的一次典型误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工作人员称,明年会斟酌考虑,可能对这一规定进行修改。恐怕当地要做的不是“斟酌”“修改”,而是从科学事实与法律依据出发,对当前的招聘工作提供申诉渠道等补救措施,并对未来的规定进行修正。

编辑:陈邹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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