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杨文君 潘珊菊 发自北京 8月13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有关情况。
8月12日,财政部联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
对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的具体操作,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签订相关贷款合同的同时,只需要增加一个操作,就是要授予贷款经办机构相关权限,允许其识别贷款发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的交易信息。
于红介绍,对于已经签订的贷款,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取得借款人的相关授权。贷款经办机构将根据大家实际消费的情况,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要求来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定期收取贷款利息的时候,直接扣减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借款人可通过短信、手机APP等方式知晓享受财政贴息的具体情况,不需要其他额外操作。
于红还举例称,如果一名消费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在政策执行期内花了20万元用于装修、购置家具家电等消费品,假设该笔消费贷款年利率为3%,在没有贴息的情况下,他全年需要支付贷款利息是6000元,享受个人消费贷款一个百分点的贴息以后,最高可减少利息支出2000元,这样就可以获得1/3的利息补贴。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