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网络上流传“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学生欺凌”的视频,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就此组成联合调查组并于9月7日、9月9日连发两条通报,石桥中学涉嫌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校长、两名副校长及班主任停职检查,9名施暴学生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其家长同步接受法治教育。
应当说,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很及时,力度也很大。网上曝光校园欺凌问题后,有关部门很快就查清事实,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做到了不姑息、不迁就、不纵容,这样的态度和决心,在近年来的校园欺凌事件处理中并不多见。
但凡看过那段流传的网络视频,都会感到触目惊心。被害者小唐拒绝了索要钱财的无理要求,结果连续两天在宿舍内遭9名同年级女生围殴,“施暴者不仅逼小唐下跪、用手扇耳光、用脚踩头,甚至对着镜头比剪刀手炫耀”。如此恶行如果得不到应有惩罚,不仅是教育的耻辱,也会是法治的耻辱。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这些还够不上刑事处罚的欺凌者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既是惩治,也是在危险的悬崖边拉一把,是挽救未成年人的应有之义。
至于对校方多名人员追责,或许当事人会感到有点冤。明明是几个不听话的学生惹出的事,为什么还连累校长、两名副校长及班主任等都被停职检查?这是因为,无论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部等下发的相关通知,都明确规定了学校的安全守护义务。
从有关报道看,校方的所作所为有失职之嫌,不仅对这起欺凌事件“蒙在鼓里”,而且上半年该校还发生了另一起欺凌事件,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置。平心而论,如果上一起欺凌事件能得到严肃查处,多少能震慑一下问题学生,可能这次爆发如此恶性欺凌事件的概率也会低得多。
校园欺凌是极为丑陋的社会毒瘤。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弱小者被欺负,人身、心理遭受双重侵害,一生都将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痕,从家庭到学校、社会,都应当扛起责任,保护未成年人不被欺凌。
从2017年开始,教育部等部委即联合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近来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防治校园欺凌行动,而各地司法机关也严惩了一批违法者,最高法更公布指导案例,明确遭霸凌时持刀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回击校园欺凌。客观来说,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还应清醒地看到,治理校园欺凌是一项长期工程,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马虎。之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的一项调研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近来,经由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更是屡屡击穿公众的心理底线。每一起校园欺凌事件,都应当成为治理的新起点。
回到这起最新事件,校方被追责,9名施暴学生被矫治教育,家长同步接受法治教育,板子以前所未有的力道落下,也只有这样的“零容忍”,封堵一切“漏洞”,才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的势头,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