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就“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致歉:退还罚款,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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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2025-09-19 17:13

山东省临沂市农妇杨某花不服判决,“辱骂”法官,后被罚款10万元、拘留15日,引发关注。9月1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院已撤销对杨某花的罚款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

据报道,今年6月,临沂市55岁农妇杨某花,收到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杨某花的丈夫为原告)后,不服判决,来到临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找法官理论,并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当天,杨某花收到了10万元法院罚单,还被拘留15日。

9月19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近日,关于网上帖文反映“山东临沂一法院作出十万元罚款,适用法律错误”事件,引发关注。该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经审查,在对杨某花处以拘留处罚决定的同时,又对其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法律错误,须予以纠正。

目前,该院已撤销对杨某花的罚款决定,将10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并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同时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我院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韦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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