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强调学校应在听取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
中小学校园餐的品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推出了明厨亮灶、校长陪餐、教师陪餐、师生同餐等管理措施,然而,校园餐问题并没有就此消失,家长缺乏实质性参与恐怕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校园餐绝大部分是学生自己花钱,因此,家长在知情、决策及监督方面,理应拥有充分的权利。而媒体曝光的校园餐问题,基本都是由家长发现的,这是因为家长最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
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各学校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根据学校规模、供餐方式,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1名成员。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推选出1名成员担任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列席食材或供餐招标采购、餐食定价等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关会议活动。
对于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能否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不少家长存疑。原因在于,我国中小学成立的“家长委员会”,并没有起到预期中的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作用。不少中小学的家长委员会,被质疑是联谊会、摆设、工具,不是代表家长维护学生的权利,而是配合校方,做校方不便出面完成的收费、捐款等工作。近年来,还有一些家长呼吁取消家长委员会。
这些家长委员会,严格说来,是“假家长委员会”,真正的家长委员会,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由全体家长民主选举产生,有意愿(热心公共事务)担任家委会委员的家长,可以参加家委会委员选举,当选的家委会委员,不能谋求孩子得到特殊对待,要向全体家长述职;二是家委会独立运行,不是听命于学校,要代表家长参与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这可平衡家校关系,避免家校地位不对等。
201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这是对家长委员会作用的清晰界定。
当前发生在中小学的校服问题、学生餐问题、乱收费、家校矛盾增多等问题,都与没有建立切实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有关,而缺失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家委会,也难言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为此,推进学校提高现代治理能力,就必须成立真家长委员会。而只要有这样的真家长委员会,学生餐供餐招标,也就完全可以由家长委员会主导,负责选择最合适的供餐企业,并对供餐企业的供餐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此过程中,教育部门、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可确定学生餐供餐企业的准入资格,达到准入资格的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做到各司其职,实现教育与学校的现代治理。 □ 熊丙奇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