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等有关工作进展。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累计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约800万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建立以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累计已发放奖励金额约5.9亿元。
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司长李豪文指出,有的地区对重点行业领域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摸排得不深入,摸排掌握的数量与实际情况有差异,还直言存在“报告事故隐患数量、发放奖励金额偏少”的问题。李豪文表示,全面营造员工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在真金白银激励上还要再舍得一些”。
全国累计发放奖励金额约5.9亿元,这个数据不可谓不壮观,但投之于个案观察、地方审视,则无疑依然存在问题。结合今年国家层面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首次升格,以及当前正在集中受理群众反映和职工报告问题隐患线索阶段的大背景,对于安全生产隐患的全国性大排查,国家层面显然是借此推动企业自查与员工参与的总动员。
安全生产大于天,这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2024年7月,国务院安委会发文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从以往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到此次的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创新与突破明显。新制度试图激活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的内部发现机制,而近一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一线员工所独具的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与优势,让从“举报”到“报告”的一字之变,触发了安全生产监督逻辑的变化。
安全生产隐患内部报告,企业自查自纠及时止损,于企业端而言减少抵触心理,对监管机构来说则增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的及时有效性。毕竟,与举报要经过监管部门的分析、转办、核查后再处置相比,内部发现报告环节,就可以通过企业的处理流程便捷高效地找到问题,第一时间消除隐患。有企业负责人坦言:“看到员工报告的问题隐患,有的真是吓了一大跳,如果不是员工‘耳聪目明’及时报告,真不知道最后会出多大的事。”真正看清与辨明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机制的利弊得失,也有助于企业经营主体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以及内部报告隐患者存在的价值。
进一步说,有些地方报告事故隐患少、奖励少的问题背后,恐怕还不仅是一个舍得不舍得的问题,可能还有安全生产这笔大账算得不太清的缘故。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内部报告事故隐患,进而触发企业自查自纠,排除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大风险,不仅避免问题被监管执法查实后的重罚,更大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发放的奖励与挽回的损失相比实在是九牛一毛。
算清安全生产这笔大账,对于真金白银重奖事故隐患内部报告人就不会有舍不舍得的问题,而应该庆幸多了一次内部纠错的机会。报告问题、查出隐患,不是在给企业丢人、找茬,更不是让地方、行业难堪,只要是有利于事故隐患的及时排查纠错,就值得重奖,更需要珍惜和保护。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