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东莞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简称《审计报告》)在东莞市审计局官网全文披露。
截至2025年7月底,上一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0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3个,整改完成率95.54%;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58项,累计整改问题金额143.4亿元。
未及时发现个别企业漏缴税款2750万元
东莞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妇联等3个市直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市交通运输局等5个部门(单位)2023或2024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长安、麻涌、黄江、大岭山等镇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发现存在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不严、政府专项债券申请使用管理不规范、收支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仍有待加强等问题。
在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方面,有3个预算单位工作推进缓慢致使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实际支出1019.96万元仅占下达预算金额的18.94%。未及时指导督促财政供养单位申领生育津贴1.44亿元。涉税信息反馈不完整,未及时发现个别企业漏缴税款2750万元。个别补助补贴资金审核发放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对象获得补助135.18万元。
此外,3个部门和4家所属单位超范围列支费用共138.38万元。1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存在年末突击花钱等情况,涉及金额49.35万元。2个部门的2家所属单位共有883.05万元资产处理等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
1个镇收支核算管理不准确,2022和2023年多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亿元、支出1.53亿元,少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各1.28亿元。3个镇有共计1532.9万元非税收入等未及时上缴国库或镇财政。3个镇支出的公务接待费有50.56万元缺少接待公函,有12.37万元核算不规范。
16个镇共计1.35亿元“特色精品村”创建的市财政奖补资金超过一年未完成清算
在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方面,发现东莞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和松山湖管委会等镇街(园区)配套政策作用发挥不足,如2021年8月设定的银瓶基地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扶持奖励项目审核时间长,截至2025年1月仍无支出。同时,相关资金使用绩效不佳,如1项基金投资进度迟缓,约3000万元资金闲置三年以上;1个镇有133.45万元预拨资金的结余款未及时收回。
在对东莞市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上,发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部分扶持政策存在“空转”现象,政策效能未能体现。部分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个别企业利用同一服务合同重复申领奖补资金等情况,涉及多发奖补资金15.91万元。
在东莞市“百千万工程”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方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相关镇街存在“落实资金政策不到位”问题,如16个镇共计1.35亿元“特色精品村”创建的市财政奖补资金超过一年未完成清算等。
黄江、大岭山、麻涌、长安等镇,有部分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不足,1个镇2022、2023年分别存在污水处理缺口289.45万吨、520.7万吨,部分污水由于无法处理倒灌到河涌。2个镇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臭氧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2个镇2022至2023年共有675.1吨工业固体废物转移填报信息的处置机构信息存在缺失,截至2024年度还有8家汽修企业未在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无法核实掌握产生危险废物去向。
多发、未及时发放社保待遇或清退相关社保费共125.86万元
东莞市审计局结合东莞市委、市政府推进产业、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开展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先后组织对洪梅河西新一代电子信息港项目等7个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长安、黄江、麻涌、大岭山等镇组织开展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计。
前期工作落实不到位。如3个镇对部分工程项目前期规划论证不充分以致出现违规占地施工、反复调整建设内容等情况,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共1268.34万元;1个镇有2个项目在征地等前期工作未完成情况下开工,造成停工和严重延期,涉及投入财政资金1.09亿元。
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的招标、采购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条件作为加分条件;2个项目部分标段的评标专家存在刻意抬高中标人评分、压低其他投标人评分的情况。3个项目和2个镇部分工程存在施工单位违规分包或转包行为。
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5个项目和2个镇部分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工程质量监管不严,存在偷工减料、变更手续不完善、变更造价不准确等情况,涉及金额4937万元。3个项目出现工程开挖土方外运去向与消纳证明不一致的情况,涉及土方41.25万立方米、消纳费用663.16万元。
工程价款计量和支付不规范。6个项目的概预算编制不准确,因材料价格不合理、错套定额、重复计算等导致多计造价2521.79万元。7个项目未严格按工程进度付款,涉及多付费用2856.62万元,未及时支付606.81万元。
东莞市2024年度社保政策落实情况上,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存在对部分社保待遇事项的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发、未及时发放社保待遇或清退相关社保费共125.86万元。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服务工作不到位,未主动协助7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申领相关资金28.43万元。有112家医疗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住院、将非医保结算范围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情况,涉及已支付医保基金98.47万元。
13个单位有涉及金额7.08亿元的系统、仪器设备等资产未及时结转资产或登记入账
东莞市审计局组织对东实集团、福地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审计,发现有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对参股公司监管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1家企业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有6次购买金融产品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家企业未及时完成参股公司股权变更手续,期间未对其经营或财务情况进行监管,委派的董事从未参与相关会议决策。1家企业有10家参股公司的派出人员未按职责要求,推动参股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研究决策相关事项。
1家企业有1.96万平方米土地和0.64万平方米物业长期闲置。1家企业有380.25万元资产账实不符,有涉及资产原值4474.36万元的17项房产未取得合法权属。
同时,东莞市审计局对市政务和数据局等8个市直部门单位以及长安等镇进行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上述部门有13个单位有涉及金额7.08亿元的系统、仪器设备等资产未及时结转资产或登记入账。1个部门未及时处置核销涉及原值738.36万元的18辆公务用车。4个部门单位和1家所属单位部分自有房产、办公设备等闲置,个别闲置时间达5年以上,涉及房产0.44万平方米、设备等资产原值1959.97万元。
1个部门涉及单位或公共数据的2个系统,分别自2008年和2012年投入使用后,未开展系统等保备案和等保测试。1个单位未督促合同服务提供方及时移交治违航拍照片等数据资料,相关合同条款也未约定保密责任。
此外,对黄江等4个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及市耕地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土地管理不到位、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个镇2021至2023年新增违法用地共计168宗、面积604.33亩;全市有189.62亩耕地和基本农田认定不实。3个镇共计578.08亩永久基本农田撂荒,共计46.59亩临时用地在复垦验收后存在长满荒草、地块被推平等情况。1个镇有1271.88亩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非粮化”问题。
部分执收单位征收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存在应用标准不准确、未足额缴费等情况,涉及取水用水1932.41万吨。1个镇个别工程2022年完工后至2024年10月底仍未办理涉及的3.16亩林地使用手续,且施工期间未经林业和城管部门同意擅自砍伐树木共计598株。
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41件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市审计局共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57件,移送处理问题线索涉及金额15.27亿元,并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等11篇,向市委巡察办共享审计成果60篇。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曾奕静 梁锦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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