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江苏科技大学通报郭某学术造假事件:经调查取证,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已经按规定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并对其团队师生进行了妥善安排。同时,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这件事简直颠覆我的认知了。”一位长期关注教育领域的专家在谈到郭某一案时大为困惑,“当事人履历中有多少成分是假的?如果彻头彻尾是假的,这是个罕见的个案。”
此案的离奇之所以让相关专家都大为惊诧,首先缘于郭某曾经拥有的一系列显赫的头衔与荣誉均涉嫌伪造。
有媒体查证后披露,郭某宣称的“1994年陕西高考状元”身份,与当年实际状元信息严重不符;所谓“日本九州大学博士学位”“德国国家科学院高级研究员经历”均无法证实;甚至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记录,也是张冠李戴同名获奖者的荣誉。另外,郭某声称发表SCI论文170余篇、被引6000余次,但在主流学术数据库中却“查无此文”……
更让人疑惑的地方在于,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高度透明、学术评价体系日益严密的时代,一个履历几乎全假的人何以能堂而皇之地登上高校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的高位?
而在校方通报之前,郭某“仅高中学历却能凭借造假履历成为博导”的传言已在网络上引来极大关注,更有消息称,郭某在江苏科技大学任职期间,享受了校方300万元的安家费、140万元的年薪和每年超500多万元的科研经费。
现在,校方的通报虽然对网络传言未一一回应,但公安机关介入查办的事实至少证明郭某“学术不端”的严重程度,而通报中承认在引进郭某时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表述,也能解开此前公众的一部分困惑。
然而,更严肃的问题显然是,高校引进人才本应该有严格的程序和严密的审查,到了郭某这里,为何“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到如此地步?其中有无利益输送?这些问题和那些耸动一时的网络传言,都需要认真核实,并在此基础上追责问责。
公众对郭某事件的强烈关注,本质上是对学术诚信底线被突破的担忧。
学术研究的核心是求真务实,高校作为科研创新的主阵地,本应是诚信建设的标杆。如果一个骗子仅靠给自己镀金就能成为高校“座上宾”,享受各种待遇,进而骗取国家科研经费,不仅损害学生的利益,更会透支公众对学术圈的信任。
骗术并不高明的郭某为何能成功,尚待官方揭破。而作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一些高校在引进人才时唯“名”是举、重引进轻审核的问题需要格外引起重视。
当下,在“双一流”建设与学科评估的压力下,许多高校为快速提升科研指标,不惜重金“抢人”,形成了“唯帽子”“唯论文”“唯头衔”的粗放式引才模式。只要简历耀眼,便可一路绿灯,快速获得职位、经费与资源,而高校对这些光环背后的真实性核查却往往流于形式。
应该说,这种现象客观上为造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是对良好科研环境的侵蚀。一旦评价体系过度依赖外在标签而非实质贡献,那些善于包装、精于钻营的“南郭先生”就很容易凭借虚假光环攫取资源,而那些真正潜心科研、默默耕耘的学者反而可能被边缘化。
因此,对郭某事件的处理,不能止于个案追责。高校必须从制度层面反思:如何建立更加严谨、透明、可追溯的人才引进与资格审查机制?如何在追求发展速度的同时,守住学术诚信的底线?
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