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空间载体的支撑保障。11月18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提出建立“工业集聚区-工业产业区块-工业用地”三级管理体系,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占比由原来的55%提升至65%。
2020年,广州市在全省率先划定621平方公里的工业产业区块控制线,并印发实施《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这相当于为广州的工业产业发展划上了“保护红线”。近5年来,通过工业产业区块管理,有效保障广州工业用地总规模,促进工业用地合理布局和规模集聚。结合正在开展的工业集聚区划定及工业产业区块优化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开展修订工作。
修订后的《办法》提出建立“工业集聚区-工业产业区块-工业用地”三级管理体系,以工业产业区块为广州产业空间治理核心抓手,强化工业产业区块对工业用地用途管制作用,保障工业用地底线规模。同时通过工业集聚区引导产业空间集聚,打造特色化产业集群。值得注意的是,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占比由旧《办法》中的55%提升至65%,精准锁定工业功能。
在产业区块划定和优化方面,《办法》增加工业产业区块“规模+产值”双控管理。落实《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明确一级工业产业区块是管理底线,应当保持底线规模不得减少;二级工业产业区块是管理过渡线,在保证全区区块内工业产值规模不降低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占补平衡、先补后调”原则优化。
《办法》也明确了工业产业区块优化的市级和区级权限。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和市级重点功能平台发展需优化二级工业产业区块规模、新增一级工业产业区块同步抵扣1.3倍二级工业产业区块需优化二级工业产业区块规模,以及其它涉及对工业产业区块边界、规模、指标等作出调整但不属于修正情形(如新增单个一级产业区块规模低于50公顷的、新增单个二级工业产业区块低于相应规模等)的,均需报市政府批准,强化市级对工业产业区块总规模和集聚度的监管力度。
《办法》还明确工业用地内涵仅包括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以及用于支持工业发展的物流仓储用地,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控和管理。《办法》明确,一级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应当予以严格保护,除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等公共利益需要,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二级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除上述公共利益需要,或经各区认定服务于工业发展的科研设计设施外,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非工业用途。
南都N视频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工业集聚区划定及工业产业区块优化方案》日前已经第四届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地区规划专业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方案》按照“工业用地应保尽保、区块总规模不减少、区块工业用地纯度提高、区块空间布局更优”的原则,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区块。优化后,广州工业产业区块总规模将增加至626.6平方公里,较现工业产业区块规模增加5.5平方公里,单个工业产业区块平均规模由0.97平方公里提高至1.20平方公里。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夏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