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梅林”品牌榨菜肉丝罐头因残留兽药超标被香港、澳门通报。
12月5日,澳门市政署公告称,该批榨菜肉丝罐头为经香港分拆至澳门,检出过量残留兽药磺胺二甲嘧啶。两天后,12月7日,香港食环署公告称,得悉澳门发出通告,香港食环署随即跟进事件,经销商已按指示停售及下架受影响批次产品,并展开回收。
梅林为中华老字号品牌,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目前,光明肉业和中粮集团均有运营梅林品牌。针对此事,12月8日,光明肉业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涉事产品非旗下上海梅林品牌,为中粮梅林;中粮梅林客服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将把此事反馈至负责港澳市场的同事,截至发稿前记者未得到更多回应。
澳门通报一批梅林产品残留兽药超标
香港通报称经销商已停售下架受影响批次产品
根据澳门市政署12月5日发布的公告,市政署于入口检验检疫层面,在一批经香港分拆至澳门的榨菜肉丝罐头食品样本中,检出过量残留兽药磺胺二甲嘧啶,涉事产品没有流入市面。
涉事产品名称为“梅林牌"榨菜肉丝,保质期至2028年4月7日,加工厂编号为5000/01011,净重240克,该样本被检出磺胺二甲嘧啶含量为204μg/kg,超出澳门《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规定。
而根据我国《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磺胺类药物残留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中最大限量为100μg/kg。
澳门市政署发布的图片显示,该梅林产品为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品。
涉事产品。图源澳门市政署
澳门市政署称高度关注事件,已即时暂缓涉事产品的进口申请,并已通报香港有关部门。同时,呼吁若持有涉事产品的业界及市民应立即停止出售及食用。
澳门市政署表示,磺胺二甲嘧啶是一种磺胺类抗菌药,在养殖业中应用广泛,长期摄入过量的磺胺类药物,可能会造成人体过敏反应、泌尿系统损害等。就涉事样本检出的磺胺二甲嘧啶含量分析,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一般不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12月7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公告称,得悉澳门发出通告,指上述产品被检出含过量磺胺二甲嘧啶。香港食环署随即跟进事件,初步调查发现涉事经销商曾进口受影响批次产品到本港。
香港食环署表示经销商为昌晖有限公司,并表示,该经销商已按指示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并展开回收。
香港食环署称,按相关当局在有关样本检出的兽药残余含量,偶尔进食不会对健康构成不良影响。然而,长期食用或会造成人体过敏反应和泌尿系统损害。
该局呼吁市民如曾购买受影响批次产品,应停止食用。业界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有关产品。该局表示,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光明肉业称非旗下上海梅林产品
中粮梅林称将反馈此事
12月8日,光明肉业(600073.SH)董秘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公司没有榨菜肉丝罐头这类产品,从澳门市政署发布的图片来看,涉事产品并非光明肉业旗下的上海梅林,而是中粮梅林,“国内有两个梅林品牌,是完全不同的,为两家公司运营,产品也不一样。之所以都叫‘梅林’,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因为上海梅林做午餐肉罐头要出口,当时缺乏出口资质,所以授权给中粮集团做罐头出口业务,后来没有完全收回梅林这个品牌,因此中粮也有经营梅林这一品牌”。
同日,中粮梅林客服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将把此事反馈至负责港澳市场的同事,截至发稿前记者未得到更多回应。
据商务部老字号数字博物馆官网信息,梅林品牌创立于1930年,2011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目前,光明肉业和中粮集团均有运营梅林品牌,其中光明肉业运营的品牌为“上海梅林”,中粮集团运营的为“中粮梅林”。
中粮梅林官方公众号显示,中粮集团是中国罐头出口业务的开拓者,包括“梅林”商标在内的罐头品牌由中粮集团统一对外出口使用。2010年开始,中粮集团“梅林”品牌肉类罐头进入国内市场的销售。
光明肉业隶属于光明食品集团,旗下拥有梅林、冠生园、大白兔、正广和、华佗、佛手六个中华老字号。2024年6月,光明肉业将证券简称从“上海梅林”更改至“光明肉业”,据2025年中期财报,光明肉业旗下的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上半年营收额达1.91亿元,净利润1492.5万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