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尤一炜 发自北京 9月18日下午,由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宣介会在京举行。
针对“大数据杀熟”、敏感个人信息被滥用、个人信息保护和数字化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个人信息处理和出境等几个场景在实操中如何实现等话题,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华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给予权威解读,并与现场企业代表进行交流互动。
漫画:斩断“杀熟刀”。 同一平台上的同一款产品或服务,对“熟客”的报价可能要比新用户更高。新华社发
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违法惩处力度
南都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此次宣介会,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国内外公关公司、新技术和互联网公司近200位代表分别以线下和线上形式参会。
在宣介会上,华清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意义重大深远。一是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保障的客观要求;二是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的现实需要;三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是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有效推动法律宣贯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规定。三是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四是全面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既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又要完善内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华清说。
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权利义务边界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对此,杨合庆表示,刚刚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该法把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立法定位,聚焦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在深入总结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实践、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与此同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增强了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权威性和针对性。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该法对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监管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