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为推进减税降费提供政策支持。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定有效期为五年。根据《通知》,车辆车船分类为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和摩托车。其中,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适用税额以整备质量每吨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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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政府官网
采写:南都记者 黄姝伦
编辑:黄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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