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在财产保全的司法实践中,司法部门普遍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的方式来确保有资金可执行,但一旦资金账户被冻结,涉案企业的经营即面临困境,如何平衡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执行中的一大难题。5月19日,最高法发布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财产保全案件入选。
南都记者了解到,涉案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母婴产品的港商投资企业,2021年8月,该公司与陈某某发生经济纠纷,陈某某向厦门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该公司3000万元财产。厦门中院依申请冻结了该公司基本账户等多个普通账户,随即该企业经营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该企业向厦门中院提出解冻账户的请求,厦门中院财产保全中心收到请求后,认真审查企业被冻结账户的性质、流水情况、交易对象,核实上述账户确为基本账户和发放员工工资、长期合同交易的重要账户,在企业承诺账户后续仅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最低限度,同时充分考虑案情并告知申请人后,决定对基本账户解除冻结,同时责令该公司在解冻后12小时内将此前已冻结的款项统一归集到其他未被解冻的账户上。
上述账户的解冻与置换,解除了该公司因财产保全引发的经营危机,使公司不致因诉讼陷入无法经营的险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法院充分考虑该民营企业生存的困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通过基本账户解冻和关键普通账户置换归集的方式,既努力实现保全目的,又维护被保全企业生存权益,为财产保全案件中处理银行账户解冻置换探索出一条“生道保全”之路,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