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都有痛经假,女职工们为何“没休过”

南方都市报APP • 南都快评
原创2025-07-12 23:21

日前,痛经假话题再次冲上热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包括上海、广东、浙江、云南等20个省份,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痛经假的规定实则不算“新闻”,早在1991年青海省就发布了地方性有关规定,更近的当属2024年11月起云南省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天的休假。痛经假仍屡屡登上热搜,不是因为这一规定“有没有”,更多是公众疑惑为何“没见过”、到底怎么休。

从顶层设计来看,前述关于痛经假的规定均属于政府规章,效力并不强,女职工依据这些规定去主张自身权利时,可能因法律位阶较低而不被支持。站在企业的角度,尤其是在用人紧张的情况下,每月为女职工给予痛经假本就意味着增加更多用工成本,如果政策缺少配套措施就简单将其纳入劳动法强制实施,反倒可能加剧就业歧视的隐性问题。也就不难理解,目前的痛经假多是倡导而非强制性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客观限制。

真正落到女职工身上的痛经假少之又少,有关规定的效力不高,即便女职工按照现有规定去申请,可操作性也不强。从医学角度看,除了可针对性治疗的器质性病变导致的继发性痛经,更多人经历的是个人体质导致的原发性痛经,这种因经期产生的痉挛性疼痛没有根治方法,严重时对生活和工作有着显著影响,甚至越动越痛、难以行动,医生往往只能给出卧床休息、服用止痛药的建议。因此,按各地规定去操作也就产生了悖论:重度痛经时很难行动,前往医院开具证明难道不是双重折磨?若经期前开确诊证明,又是否会被单位以时效问题而驳回?

这种情形并非极端个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半数女性受到痛经困扰,全球2%-29%的女性经历过重度痛经。但面对痛经假复杂的操作成本和隐形代价,女职工不得已主动选择放弃这一权利,忍痛工作或申请病假、年假以休息已成了每个月的常规办法。

应当看到,无论是从企业还是职工角度,目前的痛经假都难以厘清具体操作上的诸多矛盾,有些省份并未要求需要医疗机构证明,但也少见有人申请痛经假。想让痛经假真正运作起来,规则设计必须把更多隐形问题摆上台面解决。一方面,痛经假本身还有太多需要完善的空间,真正从职工角度考量、落到现实操作上,需要更详细务实的方案。另一方面,痛经假现有规定“自弹自唱”,必然沦于纸面,要正视背后职场中的就业歧视等掣肘因素,施以更多配套政策来平衡企业用工成本。

可见,已存在多年的痛经假距离真正融入职场日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次登上话题热搜,热度最高的不是有关报道,而是一条“公司女领导主动为女员工放痛经假”的经历分享。公众对痛经假既陌生又熟悉、既期望又担忧,有企业因为放痛经假而收获大量羡慕称赞,眼下,不妨鼓励更多企业积极探索。这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毕竟,表面上是落实有关规定,本质上则是尊重女性需求,这何尝不是以人为本、关爱广大劳动者权益的具象体现。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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