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整治强迫购物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强迫购物问题开展全链条治理。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零容忍”态度聚焦旅游购物活动集中的重点区域,紧盯旅行社、旅游购物店等重点环节,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旅游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文旅市场蓬勃发展的当下,强迫购物、诱导消费却如毒瘤般顽固存在,严重破坏了旅游体验,扰乱市场秩序。南都此前报道云南丽江旅游“因未购买5万元手镯被赶下车”、云南导游“训话”式引导游客购物等乱象,引发公众热议。
一些恶劣的事件经过曝光后,尽管都得到了处理,涉事的从业人员也都受到了处罚,但毋庸讳言,作为一种现象,强迫购物、诱导消费并未从市场上消失。
今年全国两会上,文化和旅游部部长在回答如何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支柱性产业的问题时,专门提到了游客反映强烈的不合理低价旅游、强迫购物乱象,坦言“这些案例令人气愤,但是又屡打不止、屡禁不绝”。
强迫购物、诱导消费之所以成为文旅市场顽疾,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市场运营模式来看,“低价揽客—以购补游—强买强卖”的灰色链条根深蒂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旅行社同质化严重,在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只得靠“低价”诱客、凭“宰客”盈利。加上导游薪资与游客购物消费挂钩,在利益驱使下,往往不惜采取各种手段诱导、强迫游客购物。
监管难度大是导致乱象屡禁不止的另一个因素。旅游活动涉及多个环节和主体,地域跨度大,不同地区监管标准和力度存在差异,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和衔接不畅的情况。加上部分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强,游客难以取证,异地维权成本高,使得一些游客即便遭遇强迫购物也只能忍气吞声,客观上纵容了不法行为。更有甚者,部分地方监管缺位、执法宽松,使得违法者即令被处理,也能改头换面从头再来,让监管的威慑力大减。
此次专项整治的力度与精准度非同寻常。
三部门联动打破监管壁垒,构建起“线上线下同步整顿、跨区域联合执法”的立体网络,对旅行社严查低价诱骗,对导游重拳整治强迫消费,对购物店重点打击价格欺诈,这些精准施策直指利益链条的关键节点。
更值得关注的是,整治行动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信用惩戒有效衔接,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等措施,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日前,《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中明确,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这种全链条、多维度的治理效果值得期待。
向强迫购物“亮剑”很有必要,也需要构建有利于文旅行业良性发展的制度环境。
应努力推动旅游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建立透明的成本公示机制,让“低价团”无处遁形,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的经营行为,打破“高额返点”潜规则。同时需要重构导游薪酬体系,将导游收入与游客评价挂钩,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也要完善异地维权机制,简化消费者维权程序,降低游客投诉成本,确保游客投诉能得到快速响应,以此增强游客的维权意识和对行业的信心。
在游客需求日新月异的今天,事实证明,低价、同质化竞争的老路已经很难通畅。能否通过提升景区体验、优化行程设计、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来实现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才是根治强迫购物等顽疾的关键。
编辑:陈邹心怡